东北制药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京运通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100万元……2022年7月第二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83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2年7月第二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45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其中,18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13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一周绿鉴: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东北制药再登榜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7月第二周)
总体来看,在2022年7月第二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负面信息共关联到45家上市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45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652.25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其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东北制药(SZ000597,股价5.32元,市值71.71亿元)再次登上环境风险榜。
去年,东北制药就因收到多笔环保罚单频频上榜,而近期,这家老牌药企再度出现环境问题。
具体而言,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10日对东北制药进行了调查,发现东北制药在巴氏槽北侧缓冲井将循环冷却水汇入排水管网,涉嫌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对此,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东北制药巴氏槽东侧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控制循环冷却水排放的排水阀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2年6月14日起至2022年7月13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施、设备以就地方式,存放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在此期间,东北制药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不得启用、调换、损毁、变卖、隐藏、转移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值得注意的是,东北制药在环境方面自去年以来,就已多次暴露风险。其2021年报曾披露,去年一年间,上市公司被检查发现存在污水站缺氧段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存在未按要求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的泄漏检测;存在危废库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等情况,由此收到了多笔环保罚单。
环境信披观察:5家上市公司应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目前,多地已经公开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下一步,将加快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其中,锦鸡股份(SZ300798,股价7.26元,市值30.33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三峰环境(SH601827,股价7.4元,市值124.91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均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均于2022年7月6日,因“废气超标排放”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罚款人民币10万元。处罚文号为:泰环罚字〔2022〕2-104号、泰环罚字〔2022〕2-95号。
上市公司合纵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名为“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被纳入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而“A股绿色报告”项目收录到的数据显示,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因“2022年4月22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交办要求,执法人员对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对该公司的无组织外排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湖南佳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湖佳蓝检字J(2022)HJ第188-01号),显示该公司东北侧厂界外氨有三次超过《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限值。”公司被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28万元。处罚文号为:长环(宁)罚【2022】13号。
此外,陕西煤业(SH601225,股价18.62元,市值1805.21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文号为陕J黄陵环罚〔2022〕11号)、博迈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文号为津保环罚字[2022]002号。)也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同时两家公司近期均收到了环保罚单。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因被抽测的部分叉车均超过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的排气烟度限值,被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罚款人民币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提及的处罚情况,公司方面均尚未在公告中披露。而对于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于7月21日下午向上述上市公司发送了采访邮件。除锦鸡股份外,其余公司均表示收到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关于采访问题的正式回复。锦鸡股份方面接电人员则在7月22日的电话中表示,董秘在出差,接电人员无法确认邮件,需等董秘回来。
环保处罚:利用渗坑排放生产废水京运通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100万元
2022年7月第二周,数据库搜集到48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以及查封(扣押)决定书等,涉及45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因环境违规违法被罚款金额前十
本期收录数据显示,上市公司京运通(SH601904,股价9.94元,市值240.01亿元)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京运通”)录得本期最高处罚金额——10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0日对乌海京运通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2019年至2022年2月期间,存在将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利用明管排至厂区职工宿舍楼北侧无任何防渗措施渗坑内行为。由此,乌海京运通被处以了10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因排污受罚的乌海京运通在京运通2021年年报中,还因在报告期内,对污水站压滤机进行技改,加大了废水清液回收力度,从而有效降低了污水排放量,被公司列入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之一。
记者注意到,此次处罚所涉及的事件,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曾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披露。披露提及,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其中,“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乌海市京运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指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区通过私自开挖的污水偷排渗透池”问题属实;“将厂内大量生产的废水存放水池中偷排渗透池中”问题属实;“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问题需待检测报告出具后确定。
此外,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显示了案件整改情况,其中,乌海京运通生产污水已应收尽收,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含氟废水与综合废水全部通过污水管道排至内蒙古蒙水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切方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举报中所反映的渗坑已于2022年2月由该企业用土填平。针对乌海京运通的违法行为,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聘请专家进行排查,同时已移交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进一步调查侦办,依据侦办结果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且要求企业立即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企业渗坑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完成后,结合调查结果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工作。
对于这则处罚所涉环境问题的最新进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7月21日下午向京运通方面发送了采访函,7月22日上午,京运通在电话中表示已收到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获得关于采访问题的回复。
而除了这笔罚款高达100万元的处罚,今年5月,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披露的乌环罚字(海)[2021]第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23日对乌海京运通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建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中心项目单晶车间已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单晶车间相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完成验收。由此,乌海京运通被处以了20万元的罚款。
京运通相关公告则显示,暴露了环境风险的乌海京运通是其全资子公司,乌海京运通主要生产、销售硅晶体材料,2021年乌海京运通实现营业收入306195.52万元,净利润43997.73万元。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本期,京粮控股(SZ000505,股价8.7元,市值63.24亿元)就因参股的北京正大饲料有限公司而登上环境风险榜。
具体而言,2022年03月23日,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北京京环建环境质量检测中心对北京正大饲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2022年03月31日出具了《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总磷:3.41mg/L(标准:0.3mg/L,超标10.367倍),总氮25.4mg/L(标准:15mg/L,超标0.693倍),上述结果均超过了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B排放限值。
北京正大饲料有限公司由此被罚款18万元,处罚文号为顺环罚字﹝2022﹞第2号。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宋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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