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贸易”)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雅仕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含本次)。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次),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3.35%,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雅仕贸易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9,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公司为雅仕贸易本次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额人民币9,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
(二)本次对外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担保,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担保。
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68588213XB
3、成立日期:2009年3月9日
4、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5、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8号207室
6、法定代表人:王明玮
7、经营范围:易制爆危化品:硝酸、硫磺;一般危化品:正磷酸、白磷、氢氧化钠、甲醇、乙醇【无水】、丙烯、硝酸铵肥料【含可燃物≤0.4%】、石油原油、二硫化碳、粗苯、苯酚、正丁烷、1,4-二甲苯、甲酸、三氯氧磷、三氯化磷、煤焦沥青;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不得存储);其他经营:谷物、豆及薯类、饲料、棉、麻、硫化镍、沥青、氯碱、化肥、耐火材料、煤炭、矿产品、化工产品、炭素制品、金属及制品、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沥青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租船、订舱、配载、签单、仓储、物流加工(熔硫造粒,但涉及专项审批的除外)、揽货、中转、报关、报检、运费结算、结汇、包装、装拆箱、缮制单据、委托铁路运输、开展多式联运及运输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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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乙方)
3、担保最高本金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整
4、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雅仕贸易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2022年度经营需求,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次),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3.35%,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17,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38,0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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