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莫开伟
近期,一些银行因存在掩盖不良资产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比如最近北京银保监局对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违规掩盖不良资产给予处罚、宁波银保监局对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掩盖不良贷款给予处罚、内蒙古监管局对鄂尔多斯农商行发放贷款掩盖不良资产给予处罚等等。
看到这些信息,广大读者朋友已是司空见惯,并不觉得奇怪,商业银行掩盖不良贷款现象应该说并不少见,且每年都有不少的商业银行在重复着这项见不得阳光的“地下工作”,近年见诸报端或其他网络媒体披露有关商业银行掩盖虚报不良信贷资产的案例层出不穷,屡见不鲜。
商业银行掩盖不良贷款,就是通过或明或暗手段、将实际不良贷款少报或不报的方式,向上级行或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不良贷款数据的行为。商业银行隐瞒掩盖不良贷款的手法也是五花八门,花样不断翻新,或想办法腾挪;或让问题贷款先不入账,不体现在不良贷款统计中;或用贷款换据等创新方式处置已成为“不良”的贷款;或将不良资产从贷款科目转移到投资科目进行核算;或与对方签订抽屉协议、虚假转让,名义上将不良资产转出去,实际上还是由自己承担风险等等,手段可谓林林总总,让人眼花缭乱。但所有掩盖不良贷款的手法最后可归纳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做大关注类贷款、借新还旧、贷款合同调整、资产置换等方式藏匿不良贷款;一种是通过信托、基金子公司、上市公司甚至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不良贷款变通通道,帮银行将不良贷倒出表外,使表内不良贷款总额大幅减少。
商业银行掩盖不良贷款是金融监管部门所不容许的,一旦发现必然会遭到金融监管当局的严厉处罚;且从一个国家整体金融利益看,隐瞒掩盖不良信贷资产的危险也是不言而喻的:首先,会加剧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弄虚作假行为,导致信贷宏观决策数据失真,影响货币政策执行,会更加恶化银行信贷经营环境。而且,很容易使银行丧失对不良贷款及时处置的大好时机,不但积累风险,也降低了银行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了银行正常经营和营利能力的提升。其次。越累越多的不良贷款由于被隐瞒,得不到及时处置,会促使整个银行信贷资产低效运转,不利于提高信贷资产使用效率,使银行支持实体经济信贷能力下降。同时,大量不良贷款集中在产能过剩领域,长期得不到化解,不仅难以推动银行整体信贷资产优化,更不利于中国产业经济结构有效调整。再次,隐瞒不良贷款实质在美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据,掩盖了不良资产的真实情况,会干扰管理部门分析研究经济金融波动问题的准确性,麻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决策;同时也掩盖了不同银行之间管理资产的水平差异,使得风险暴露后移,可能导致监管政策的及时性与针对性不足,会使不良贷款风险越垒越高。第四,影响整个银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为掩盖不良贷款,不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处理已存在的信贷风险,无法对已经出现问题的信贷经营策略进行有效调整,最终使一家商业银行或整个商业银行顺利跳出经营困局,导致“小病拖成大病”,最后沦落到无药可救状态。同时,由于中央决策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被优良信贷资产假想所迷惑,不能准确判断商业银行经营全貌以及风险状况,无法准确做出金融经营决策调整,最终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最后,掩盖不良贷款,不利于督促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特别是“僵尸企业”占用大量贷款,导致资金使用上的浪费;不利于信贷资金在企业和不同行业间的合理有效配置,制约了信贷资金效能的发挥,影响了银行对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了企业融资难问题;也会增加欠贷企业的赖账心理,恶化信用环境。
很多读者朋友或许想不明白,既然掩盖不良贷款会带来如此之多的危害,无论对于商业银行自身、还是对整个国家金融稳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商业银行为何不仅不敢大胆暴露,反而还要故意隐瞒掩盖,原因到底在哪?据分析,这其中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五方面:
其一,受内部绩效考核逼迫。因为不良贷款升降不仅关系到基层银行高管业绩,更直接关系到全员绩效工资和各项福利。也就是说,银行业务人员的个人发展、晋升与不良资产数据密切相关,若自己负责的贷款出现大量坏账,不仅个人收入受影响,自身还可能被问责。同时,也要看到,银行经营业绩与不良资产数据挂钩,不良资产越多,需要核销的坏账也就越多,核销坏账对银行的当期利润影响很大,也使得商业银行业绩可能会出现倒退。为此,基层银行不敢将真实不良贷款全部反映,甚至对贷款五级分类也是流于形式,使贷款分类存在误差。更有甚者将信贷资产转移到表外,通过向其他机构先转让再回购等方式,不仅不愿意及时、客观、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还千方百计去隐匿不良贷款,尽量掩盖不良贷款的暴露,客观上导致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
其二,监管部门严厉追责,成了基层商业银行隐瞒不良贷款的“催化剂”。银保监会为防范信贷风险,对于五级分类不严、藏匿不良贷款等行为,实施“零容忍”,这样虽在客观上对商业银行瞒报行为起到一定震慑作用,能够敦促商业银行将全部不良贷款真实反映出来,但又反过来加剧了隐瞒行为,因为可能真实暴露不良贷款的银行不仅会受到监管部门和上级行的追责,也更会影响全员绩效考核或高管个人的升职,这些因素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促使商业银行不得不想办法掩盖不良贷款,能掩盖多久就是多久。
其三,树立社会经营形象,又迫使银行不得不隐瞒不良贷款。现在商业银行经营竞争压力较大,为确保自身在当地的经营优势和信誉,会千万百计压低不良贷款数据,试图彰显自身与其他商业银行不一样的经营前景,以获得全社会社好评,尤其获取股东和存款人信任,以便在当前激烈的经营竞争中赢得良好声誉,获取巨大的社会金融动能,为稳定自身经营地位、做大市场份额、不致发生经营危机创造有利条件。
其四,走正常核销途径难,倒逼银行将不良贷款瞒而不报。财政部、国税总局等相关部门虽对不良贷款核销政策做了大量简化,也给了银行更多自主权,但仍存条件严格、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等缺陷,尤其税前核销难度较大。而且,随着经济的下行,银行业利润下滑,拨备覆盖率上升幅度减弱,基层银行不敢大量核销不良贷款。同时,资产管理公司与银行之间存在“价格”博弈,使银行感到处置不良贷款不合算,也不愿处置不良贷款,
最后,隐瞒掩盖不良贷款在很多时候还与金融腐败存在一定关系。现在一些商业银行出现贷款“垒大户”行为,而发放大额贷款背后有不少存在暗地利益输送。有一条铁律是:存在暗地利益输送的大额贷款往往又容易出问题形成不良贷款,一些商业银行有问题的高管为粉饰经营太平,又不得不大打粉饰不良资产“牌”,以此来掩盖部分信贷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当前信贷经营现实中,有些信贷资产之所以变为不良资产,正是由于贷款审批环节就有猫腻,最后都会反映到不良贷款上来。
因此,要让商业银行真实反映信贷资产质量状况,全部暴露自己的不良贷款,是当前各级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决策层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因为能否真实反映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不仅仅是一个金融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确保我国银行业经营稳定,让商业银行将信贷资金全部投放到最需要的实体企业身上,稳住中国经济大盘,有效遏制银行业的信贷经营腐败行为,对信贷资产质量反映的真实性加大监管力度已到刻不容缓地步。
一方面,商业银行要提高对真实反映不良信贷资产重要性的认识。主要是充分意识到掩盖不良贷款的危害性,要形成有力的制度监管约束机制,督促“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信贷资产监督职责,将内控嵌于反映信贷资产质量的各个环节,消除监管真空。同时,信贷管理部门要强化贷款“三查”,提高贷款质量,并准确分类,如实反映贷款形态。此外,内部稽核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特别是对于掩盖不良贷款问题,要敢于自曝“家丑”,不隐瞒、不护短,防止问题积累,切实做好不良信贷风险防范工作。
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主要是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监管上升到一个新高度,规定凡检查发现贷款质量反映不真实、人为故意隐瞒掩盖不良信贷资产的行为,除对于机构予以惩罚之外,对所有负有责任的商业银行高管一律摘帽,形成强大的监管威慑力,使商业银行不敢掩盖不良贷款、不能掩盖不良贷款和不想掩盖不良贷款。而且,监管部门也要敢于亮剑和动真格,勇于“揭盖子”,检查时不能过度依赖银行报送的“注水”材料,而要深挖数据、勤做对比,提早发现风险、及时纠正不良贷款反映不实问题。
再一方面,监管部门完善相应监管机制,对于真实反映不良信贷资产的商业银行在业绩考核上采取特殊政策,或者是网开一面,不搞“一刀切”式的处罚。对于能够真实反映不良贷款,应分清原因,非主观因素或腐败因素导致的不良贷款,而是客观经济金融形势变化或政策变化导致的不良贷款,一律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相关责任人免于追责,消除商业银行敢于真实暴露不良贷款的一切担忧。同时,提高商业银行真实反映不良贷款的自律意识和自觉意识,督促各家银行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完善治理机制,避免各项业务制度执行不严、流于形式,从源头上扎牢不良贷款风险防控的笼子。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独立经济学者)
责任编辑:余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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