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6月22日 06: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2-03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7月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少雄先生、周少明先生、周永伟先生、吴兴群先生、周力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鉴于戴亦一先生、赵蓓女士已连续两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因为工作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提名刘晓海先生、叶少琴女士、吴文华女士、孙传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海先生、叶少琴女士、孙传旺先生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文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换届选举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周少雄先生、周少明先生、周永伟先生、吴兴群先生、周力源先生、叶少琴女士、刘晓海先生、孙传旺先生、吴文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6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少雄,男,汉族,现年57岁,大专学历,经济师。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永久名誉会长,泉州商会副会长、亚洲时尚联合会中国委员会主席团主席、泉州市工商主席、会长,泉州市政协常委等职。曾任福建七匹狼制衣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直接持有本公司13,190,200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1.09%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明、周永伟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周力源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少明,男,汉族,现年54岁,大学本科学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曾任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理事会会长。直接持有本公司13,190,200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1.09%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雄、周永伟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周力源为叔侄关系,与监事候选人姚健康存在姻亲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永伟,曾用名:周连期,男,汉族,现年60岁,厦门大学EMBA,经济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全国劳模,福建侨联副主席,厦门市工商联副主席、泉州市上市公司协会会长、泉州市侨商联合会会长等社会职务。曾任中国银行晋江支行金井办事处副主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直接持有本公司16,045,600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7.82%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雄、周少明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周力源为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兴群,男,汉族,现年5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八次党代表、福建省首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曾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晋江市政协常委、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商标协会副会长、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常务理事等职。目前持有本公司180,000股股票,同时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授500,000份股票期权。除担任本公司上述职务外,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力源,男,汉族,现年26岁,曾就读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目前在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参与国际轻奢品牌Karl Lagerfeld的运营管理,负责品牌整体战略的制定及执行。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雄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候选人周永伟、周少明为叔侄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海,男,汉族,现年66岁,法学博士,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技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先后任职于复旦大学法律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同济大学法学院。目前兼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及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少琴,女,汉族,现年56岁,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验资、审计等工作;曾任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文华,女,汉族,现年54岁,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管理协会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分会常务理事。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主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百森商学院访问学者。截至本公告日,吴文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传旺,男,汉族,现年39岁, 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人才项目青年学者,福建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厦门信息产业与信息化研究院研究员。目前兼任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2-03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行式发出,并于2022年6月21日下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健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7月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姚健康先生、范阳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姚健康,男,汉族,现年61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晋江市工商银行办公室主任、分处理主任、个人业务部主任,于2004年7月9日至2016年7月9日期间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持有本公司17,110股股票。除担任本公司上述职务,与周氏家族成员、董事候选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少明存在姻亲关系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阳秋,女,汉族,现年47岁,大专学历,1996年参加工作。曾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资金管理部结算主管、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2-039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七匹JLC2

  期权代码:037250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13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430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40人

  股票期权首次行权价格:5.55元/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6月21日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平台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13日

  (三)首次授予数量:1430万份

  (四)首次授予人数:40人

  (五)首次行权价格:5.55元/份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期权简称:七匹JLC2

  (七)期权代码:037250

  (八)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6月21日

  (九)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

  注:

  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十)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和限售期

  (1)有效期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计算。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是指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具体按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计算。

  (3)可行权日

  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预留部分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5)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行权条件

  1、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3个阶段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各阶段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税前经营利润指标计算方式为:税前经营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利润总额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利润总额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在各行权期间未能完成绩效考核指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可行权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按照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在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合格或以上者方可行权(即等级为S/A/B中某一等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各阶段行权条件如下:

  ■

  同时依照激励对象行权期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授予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

  (十二)本次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6月13日,对本次授予的1,4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则2022年至2026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此处的成本估算仅为模拟估算,该成本估算不能直接作为会计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尚需经审计师认可。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2-038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公司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3、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6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7:00;

  2、登记地点: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七匹狼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7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7月6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0595-85337766

  联系人:蔡少雅                 邮政编码:362251

  5、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9”,投票简称为“七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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