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2年06月22日 06: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五洲交通”)分别于2022年6月2日和2022年6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西万景佳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精简机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五洲交通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西万景佳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万景佳公司”),并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吸收合并后,五洲交通存续且名称和注册资本不变,万景佳公司解散并注销,万景佳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全部由吸收合并后的五洲交通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2022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5、临2022-017、临2022-02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申报的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相关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

  (3)邮政编码:530028

  (4)联系人:赫新

  (5)联系电话:0771-5520280

  (6)传真号码:0771-5518111

  (7)其它: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3)如以邮寄或者传真申报的,债权申报所需的原件资料仍需通过其他方式补充申报。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2-02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持有(代表)股份592,945,268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4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2.67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566,285,7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4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0.3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持有(代表)股份26,659,486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4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2.3684%。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梁定君、黄夏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10名董事、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孟杰董事和邵旭东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此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伍永芳监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此请假;

  3、 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参加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西万景佳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为优化资源配置,精简机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西万景佳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万景佳公司),并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吸收合并后,公司存续且名称和注册资本不变,万景佳公司解散并注销,万景佳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全部由吸收合并后的公司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梁定君、黄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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