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秦跃中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7.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136,74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3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136,72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36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18,93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4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18,90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4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8%。
3、董事11人,出席11人;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6,74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1,200股,占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00股,占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6,74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1,200股,占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00股,占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6,74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1,200股,占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00股,占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6,74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1,200股,占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00股,占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36,74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1,200股,占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00股,占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74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1,200股,占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00股,占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74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1,200股,占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00股,占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74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1,200股,占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00股,占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大鹏、何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国枫律股字[2022]A0320号《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赵宾方,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董事赵宾方,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25%。
近日,公司收到赵宾方《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止2022年5月23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赵宾方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赵宾方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减持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4、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披露信息。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东壶关县万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股东壶关县万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信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和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9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
2022年2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万信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9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
近日,公司收到万信投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止2022年5月23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为16.1186元/股至16.3994元/股、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价格为15.5000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减持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4、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披露信息。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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