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5月20日 02:4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2年5月16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业已提前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同意提名曾浩先生、余欣女士、俞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天明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天明)》(2022-01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勇)》(2022-0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天明)》(2022-0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勇)》(2022-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和2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3.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曾浩先生,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 年,毕业于深圳大学。1996 年开始从事电脑无线外设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设计出无线鼠标产品,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998 年开发出USB 无线键盘鼠标套装,2001 年5 月投资设立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2002 年设计出人体感应式光电无线鼠标,2006 年主导设计全新2.4G 超低能耗无线外设解决方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

  曾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92%的股份。为公司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系公司现任董事余欣女士之配偶,除此之外,曾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曾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余欣女士,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毕业于深圳大学。2002 年起先后任公司前身深圳热键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采购、人事部门负责人,深圳帝浦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余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97%的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系公司现任董事长曾浩先生之配偶,除此之外,余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俞熔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养生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健康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健康体检分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

  俞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俞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李天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研究生学历。历任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处科员、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深圳市五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天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天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刘勇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 年,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鹏信瑞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弘正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上市公司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玮言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2年5月16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莉丽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提名李丹女士、监事会提名郑贤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1. 李丹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7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任深圳市庚轩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李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贤成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0年,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2002年加入公司,历任结构工程师、技术主管,现任公司结构开发经理、监事。

  郑贤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郑贤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提名曾浩先生、余欣女士、俞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天明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天明先生、刘勇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曾浩先生,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 年,毕业于深圳大学。1996 年开始从事电脑无线外设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设计出无线鼠标产品,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998 年开发出USB 无线键盘鼠标套装,2001 年5 月投资设立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2002 年设计出人体感应式光电无线鼠标,2006 年主导设计全新2.4G 超低能耗无线外设解决方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

  曾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92%的股份。为公司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系公司现任董事余欣女士之配偶,除此之外,曾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曾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余欣女士,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毕业于深圳大学。2002 年起先后任公司前身深圳热键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采购、人事部门负责人,深圳帝浦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余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97%的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系公司现任董事长曾浩先生之配偶,除此之外,余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俞熔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养生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健康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健康体检分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

  俞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俞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天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研究生学历。历任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处科员、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深圳市五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天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天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勇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 年,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鹏信瑞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弘正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上市公司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玮言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天明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经核实,被提名人除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之外,目前分别担任一家上市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70)独立董事;四家非上市公司,深圳市五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被提名人承诺:成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之后,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公司日常会议,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运营及内控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判断,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其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勇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天明,作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除拟担任雷柏科技独立董事之外,目前本人分别担任一家上市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70)独立董事;四家非上市公司,深圳市五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声明:成为雷柏科技独立董事之后,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公司日常会议,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运营及内控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判断,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天明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勇,作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刘勇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提名李丹女士,监事会提名郑贤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1. 李丹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7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任深圳市庚轩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李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贤成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0年,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2002年加入公司,历任结构工程师、技术主管,现任公司结构开发经理、监事。

  郑贤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郑贤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颜莉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颜莉丽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颜莉丽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职工监事颜莉丽女士简历

  颜莉丽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92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颜莉丽女士2014年6月入职,现担任公司财务部销售会计主管、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颜莉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颜莉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李勉先生、冯东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 1、提案3至提案8 业经公司 2022 年 3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年3月3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9、10 业经公司 2022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年5月 20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2业经公司 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年3月3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11业经公司 2022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 年 5月 20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9、10、1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其中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监事两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2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

  联系人:张媛媛、张文静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9,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0,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提案11,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①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②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空白框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不投票被视为放弃表决权。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回执

  截至2022年6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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