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05月20日 02:4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程序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前7项提案已经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2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文件。

  提案8已经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提案9、10、11已经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2年5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9、10、11审议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特别提示:所谓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长安大厦25楼宝莫股份证券部,邮编:257081,电子邮箱:23262160@qq.com,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宝莫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张世鹏  王建国

  联系电话:0546-7778611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6”,投票简称为“宝 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含)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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