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经审核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附件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2年月日至 年月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2年月日至 年月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其他内容均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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