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9,477,135.86元。2021年初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3.69%,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1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239,477,135.86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313,725,622.67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6,278,948.1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546,923,810.41 元。
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418,596,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5,115,778.12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521,808,032.29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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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产品:报告期一季度TDI销售结合市场变化,率先提价,引领市场,结算价格连续高于万华及上海工厂,引领带动市场整体向好氛围,到3月初TDI市场价格已上涨到18,000元/吨(含税)。二季度TDI市场进入持续下滑通道,下游观望情绪浓厚,以消耗库存为主,至6月末市场价格已下探至13,000元/吨(含税)附近。三季度,随着下游厂家原料库存减少需求增加,市场价格止跌回弹,公司抓住短暂出现的上升期,加大销售力度积极出货减轻库存压力。进入十月份后,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生产情况,以周边高利润区域销售为主,提高散水占比,并提高中远途运费加价标准200元/吨,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2、烧碱产品:报告期内,国内液碱市场差异性依旧存在,不同地区根据供需调整出货,涨跌互现。下游氧化铝、粘胶纤维、造纸、化工品等行业整体表现相对平稳。因我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受当地直接用户需求及山东区域供应面影响较大,上半年间当地主流价格在440-480元/吨(含税)区间波动为主,相对稳定。自九月份开始,受多地“双限政策”及安全环保检查影响,市场供应趋紧,公司抓住时机紧贴市场,拉动需求主动领涨,市场价格最高至1850元/吨(含税)创历史新高。
3、聚碳酸酯(PC)产品:
2021年PC市场跌宕起伏,PC产品与双酚A产品价格一度倒挂。全年PC市场走势始终受双酚A产品的牵制影响。自2021年初,PC主流市场价格在19,000元/吨(含税)附近,随着春节前后油价的持续上涨、美国极寒天气、欧洲装置不可抗力等影响,化工品市场一路暴涨,双酚A节后一周涨幅达到25.8%,PC涨幅也多在20%附近。上半年PC市场始终保持攀升过程,直至6月份中旬后,市场对高价抵触情绪显现,观望情绪浓厚。7月份后,随着刚需出现,价格开始回涨。整个三季度PC市场高位盘整,主流成交价格在27,000元/吨(含税)附近波动。中秋假期后,双酚A跌势加速,PC市场承压明显,价格随之下滑。四季度随着国内PC各工厂陆续重启信息以及进口货低价冲击,市场价格滑落至21,000元/吨(含税)附近。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产品:TDI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TDI 主要应用于软泡、涂料、弹性体、胶粘剂。其中软泡是最大的一块消费领域,占73%左右,涂料占17%以上。软质聚氨酯泡沫材料在家具、建筑和运输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另外,TDI 还可以用于生产硬质聚氨酯泡沫材料、混凝土密封剂、尼龙-6 交联剂、聚氨酯涂料和聚氨酯弹性体中间体。我国 TDI 产品消费地区分布基与下游产业分布一致;TDI 产品最主要的消费行业主要集中在软体家具、涂料、汽车等行业。
目前国内TDI产品生产企业有8家,分别是上海科思创、上海巴斯夫、万华化学、巨力化工、沧州大化、甘肃银光、福化工贸、辽宁锦化(装置停产中)。2021年中国 TDI产能约140万吨。
公司 TDI 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的模式。
2021年沧州大化TDI产量13.37万吨,占国内总产量的10%左右,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2、烧碱产品:氢氧化钠,化学式为NaOH,俗称烧碱、火碱、苛性钠,是一种国民经济基础性化工原材料,用途十分广泛,主要用于生产纸浆、氧化铝、肥皂、染料、水处理、人造丝,冶炼金属、石油精制、棉织品整理、煤焦油产物的提纯,以及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及机械工业、化学工业(制取硼砂、铬盐、锰酸盐、磷酸盐、生产聚碳酸酯、超级吸收质聚合物、沸石、环氧树脂、磷酸钠、亚硫酸钠和大量钠盐、药剂及有机中间体,旧橡胶的再生)等方面。我公司烧碱产品为液体状态,市场统称为液碱。
公司液碱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的模式。
公司烧碱产能为 16 万吨(折百计算),主要供应给河北省以及山东省周边的下游直接客户,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及时,价格合理,在周边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3、聚碳酸酯(PC)产品:
PC是一种综合性能非常优异的热塑性工程塑料,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光学性能、热性能和阻燃性能,被广泛应用于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电子工程、家用电器、发光二极管、建筑板材、耐用消费品、光学透镜、光盘基料以及专业防护和医疗器材等诸多领域。
2021年底国内PC合计产能约247万吨/年,成为中国PC扩能最高峰。在中国的产能增长下,结构性供应不平衡态势、市场低端价格竞争局面仍存。目前中国PC消费各领域占比变化有限,预期行业仍维持传统消费领域,随着碳中和、碳达峰进度的逐步推进,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或增速加快。2021年中国PC市场成本高压及需求面交错,行情再推新高,但需求传递逐步乏力,2022年随着双酚A产能释放,供需紧平衡的局面或将被打破,其原料酚酮行业扩能速度需谨慎关注,或将对双酚A行情下滑形成一定抑制,PC产业链预期呈现利润继续向原料端转移的趋势。
公司PC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模式。
2021年沧州大化PC产品投入市场,产能10万吨,占国内总产能的4%。7月份共聚硅PC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成功,成为国内第一家连续生产法生产共聚硅PC的企业,成功占据PC技术制高点,填补了该领域国内空白,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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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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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主营产品TDI价格呈波动趋势,所以营业收入呈季度平稳波动趋势。
2、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净利润与前两季度出现明显差异,主要原因是:(1)九月份停车检修20天;(2)十月份因煤炭供应紧张,蒸汽限供,导致短暂停车。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二季度明显高于其他三季度,主要原因一方面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另一方面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较少。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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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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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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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生产装置运行稳定,原材料消耗下降明显,其中年TDI产量同比提高2%,氢化催化剂配制调整消耗同比下降37%,不断优化造气运行模式天然气成本同比下降2.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738.35万元,上年同期165,326.48万元,同比增加73,411.8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28.10万元,上年同期3,693.58万元,同比增加18,334.5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5347元。
(1) TDI产品
全年生产TDI 133,705.46吨,同比增加2,397.59吨,增加1.83%;销售TDI 143,974.71吨,同比增加21,712.21吨,增加17.7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1,430.88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62,849.66万元,毛利18,581.22万元。
(2) 离子膜烧碱收入、成本、毛利情况
2021年生产离子膜烧碱484,573.61吨,同比减少16,160.55吨,减少3.23%;销售离子膜烧碱393,102.36吨,同比减少57,429.20吨,减少12.7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057.4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4,098.76万元,毛利10,958.68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13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17: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新超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属实,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较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418,596,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5,115,778.12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521,808,032.2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9、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到龄退休,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监事,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0,500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回购对象郭新超系公司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追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追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追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2-023)
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管理者的岗位价值、履责情况、管理能力、综合测评等相挂钩,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是公司从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的客观有效的风险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14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陈洪波、独立董事霍巧红、李长青、宋乐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郭新超、平殿雷、赵爱兵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计提2021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三项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37,878.33元,调减2021年度利润总额3,037,878.33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坚持了谨慎的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16)。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9,477,135.86元。2021年初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3.69%,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1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239,477,135.86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313,725,622.67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6,278,948.1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546,923,810.41 元。
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418,596,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5,115,778.12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521,808,032.29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和决策程序。
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加快公司内部发展规划实施、持续推进产业链一体化的新项目建设。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17)。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通过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十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三人已经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18)。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 A 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2-019)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董事、监事、高管2021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发放数额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管理者的岗位价值、履责情况、管理能力、综合测评等相挂钩,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通过查验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了相关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三人已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到龄退休,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监事,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500股进行回购。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此次回购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回购注销该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0,500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票的公告》(编号2022-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2-02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十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二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二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二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二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二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二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追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追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2-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已经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15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价格变动情况:
TDI产品:2021年2、3月份因海外主装置供应发生不可抗力情况,TDI市场价格短期上扬,3月份冲高至18,000元/吨(含税),后期随供应端逐步恢复正常,加上新冠疫情出现反复,下游需求整体转淡,市场进入长达四个月的持续下行通道,在13,500元/吨-14,500元/吨(含税)区间低位震荡整理。7月份由于国内多家工厂集中检修,导致库存减少供应缩量,下游需求触底反弹,市场价格缓慢上升,至12月因国内主力大厂装置停产,货源趋紧,市场价格回升至15,200元/吨(含税)。总观全年国内TDI市场价格走势,整体呈现“先涨后跌,低位震荡整理”行情。
离子膜烧碱产品:2021年上半年市场总体延续2020年的状态,供需平衡,市场波动较小,总体价格维持在470-480(含税)左右。下半年受能源紧张及政府双控政策影响,部分生产厂家停产或限产,产品供应量减少,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到10月中下旬价格飙升到1,850元/吨(含税),创历史新高。后期随着紧张形势的好转,价格回调,但总体依旧高于往年同期水平。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021年甲苯市场呈现缓慢震荡上行的趋势。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市场需求显著回升,而国内新增产能的释放格局的转变,市场区域化货源流通性增强,国内甲苯市场整体呈现阶梯式上涨走势,随着国内甲苯市场自给能力增强,进口量呈现逐步下降趋势,出口增多,至2021年9月,进口量降低至0.2万吨,而出口量达1.5万吨,随后的几个月中,进口量维持年内低位。供需矛盾加剧的背景下,由于国际原油上涨至近年高位支撑。为甲苯市场的上行提供了一定支撑条件。
三、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19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 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 A 股上市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 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有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22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选举为公司监事,1名激励对象到龄退休,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0,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418,596,302股变更为418,355,802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418,596,302元变更为 418,355,802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所的核准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22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办公室
4、联系电话:0317-3556143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16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年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03.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
由于期末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期计提坏账1,001,536.42元,年初坏账准备余额为27,043,756.26元,年末坏账准备余额为28,045,292.68元。
2、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6,221.98元。本期期初原材料出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8,295,426.37元。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9,419,829.76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1,890,625.37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经减值测试本期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因此,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70,119.93元;本期有固定资产处置,故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02,511.50元。年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18,361,469.31元,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16,629,077.74元。
二、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三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37,878.33元,调减2021年度利润总额3,037,878.33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了谨慎性的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应了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17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在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下,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将进一步推动新材料业务布局,推进辅助配套项目,需要资金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9,477,135.86元。2021年初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3.69%,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1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239,477,135.86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313,725,622.67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6,278,948.1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546,923,810.4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8,596,3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25,115,778.12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521,808,032.29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280,988.32 元,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6,923,810.41元,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为25,115,778.1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2020年底新建聚碳酸酯(PC)项目,随着国内经济的平稳发展和供给侧改革的实施,国内聚碳酸酯需求增速将维持在3%-5%。随着全球疫情的发生,居家办公模式的变化推动了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家用打印的需求,医疗防护设备及个人健康医疗器材刚需也大幅增长。由聚碳酸酯生产的医用防护镜、测温枪、呼吸机、核酸检测试剂盒等大量使用,刺激医疗和光学等级的聚碳酸酯需求大幅增长。
但伴随PC产能的不断扩张,国内市场供应趋于宽松,进口依存度随之明显下降。未来几年来看,国内PC行业扩能步伐逐步放缓,公司只有进一步加快内部发展,逐步延伸上游产业链,积极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才能使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秉承“科学至上、知行合一”理念,推进FORUS体系落地落实,争当HSE领跑者,加快数字化转型工作,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新材料产业布局,打造利润中心,争创质量效益型企业,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模式。持续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同时努力开展“一站式”销售服务,扎实做好区域市场,打造企业在竞争中的差异化优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7,383,464.7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280,988.32元。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推动新材料业务布局,推进辅助配套项目,实现多样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到2021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多变,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内部发展规划、持续推进产业链一体化的新项目建设,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项目建设、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有利于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利润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18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计划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我们对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2年申请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调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沧州大化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沧州大化董事会人数7人,关联董事3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参加表决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3、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2021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管理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的计划的议案》,2021年关联采购总金额计划为40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计划为1,629.01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为1,193.17万元,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2,862.18万元。
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采购总金额为64.94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为1,045.32万元,关联劳务总金额为937.27万元,合计为2,047.53万元。
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047.53万元,除采购货物外其余交易金额未超过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三)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乔霄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
经营范围:生产化工机械设备;销售医疗器械II类、仪器仪表、玻璃制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实验室设备、消毒用品、消毒剂(涉及许可项目除外);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业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8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含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04月11日);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06月19日);A1/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设计(高压容器限单层)(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9月29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A1/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设计(高压容器限单层)、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含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 107,180 万元,净资产40,13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74,352万元,净利润3,368万元。
2、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韦永继
注册资本:79,073.94万
住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
经营范围:钯催化剂、氧化铝载体、稳定剂、氢氟酸(464.1吨/年)、六氟化硫(1000吨/年)、三氟化氮(100吨/年)、四氟甲烷(200吨/年)的生产销售;聚氨酯材料、化学推进剂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化学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环境保护技术研究;环保工程的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环保设备制造及销售;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材料、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监督检验、检测(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一氧化二氮[压缩的]、三氟甲烷、二氯一氟甲烷、三氯化硼、氦[压缩的]、氖[压缩的]、氩[压缩的]、氪[压缩的]、氙[压缩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压缩的]、甲烷[压缩的]、乙烷[压缩的]、乙硼烷[压缩的]、环氧乙烷、正丁烷、乙烯[压缩的]、丙烯、四氢化硅、氚、硫化氢[液化的]、氢[压缩的]、环氧丙烷[液化的]、四氧化硅、溴化氢[无水]、氨[液化的、含氨﹥50%]、氯[液化的]、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无仓储)的批发。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0年底,公司总资产178,100万元,净资产134,115万元,营业收入116,894万元,净利润19,253万元。
3、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国勋
注册资本:49,283.22万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703室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5日);零售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销售饲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文具用品;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32亿元,净资产8亿元,营业收入215亿元,净利润8,370万元。
4、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蔡铠阳
注册资本:3214.2785万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车陂西路396号
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零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广告业;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建筑材料检验服务;化工产品检测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施工现场质量检测;电子产品检测;无损检测;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实验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皮革检测服务;船舶、海上设施、岸上工程的技术检验。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17,423.34万元,净资产199.29亿元,营业收入12,380.39万元,净利润1,302.16万元。
5、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红生
注册资本:276115.6472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12层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饲料、棉、麻、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纸浆、纸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化工材料、矿产品、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润滑脂、煤炭、钢材、橡胶及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黑色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橡胶作物种植;仓储服务;项目投资;粮油及其制品的批发;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交流、技术开发。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579.73亿元,净资产199.29亿元,营业收入806.48亿元,净利润21.75亿元。
6、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杜小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TDI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制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生产、销售:车用尿素、玻璃水、防冻液、聚氨酯组合料。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002.75万元,净资产9,541.47万元,营业收入10,157.74万元,净利润2,031.62万元。
7、沧州大化联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月香
注册资本: 339.3万元
住所:沧州市永济路17号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机动车GPS卫星定位系统服务。
关联关系:母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66.83万元,净资产850.52万元,营业收入1,094.46万元,净利润66.56万元。
8、 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亚妹
注册资本:20万元
住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经营范围: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其他技术检测服务。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2.14万元,净资产68.67万元,营业收入58.64万元,净利润40.85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
部分关联交易按照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0-2022年度)》执行,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编号:2020-15号)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约定部分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该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是必要的,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20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40,5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编号2021-20号),公司收到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87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 2021年5月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 2021年5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2021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1-33号),首次授予的673.2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6月9日完成登记。
8.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金额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到龄退休,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监事,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2、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500股,其中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事项拟回购注销43,600股,因成为监事拟回购注销82,000股,因到龄退休拟回购注销114,900股。
3、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如激励对象退休或成为公司监事,则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尚未达到可解锁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公司按授予价格计息(利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如激励对象离职,则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经董事会决议,前述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66元/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激励对象每股分配现金红利 0.0135 元(不含税),故本次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5.66元/股调整至5.6465元/股。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17.67元/股,大于前述除息后的授予价格。
如本次回购前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回购价格随之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3,600股以除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成为监事及到龄退休的2名激励对象的196,900股以除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计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
4、资金来源
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前述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此次回购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回购注销该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0,500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选举为公司监事,1名激励对象到期退休,上述3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0,500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实施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及就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21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本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无修改事项。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2022年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发布《关于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公告》,后续公司待修订后的《公司法》正式实施后,公司将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规则等适时进行《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修订。
本次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指派专人办理变更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23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追加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追加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增加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乔霄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
经营范围:生产化工机械设备;销售医疗器械II类、仪器仪表、玻璃制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实验室设备、消毒用品、消毒剂(涉及许可项目除外);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业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08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含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04月11日);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06月19日);A1/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设计(高压容器限单层)(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9月29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A1/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设计(高压容器限单层)、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含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 年12 月31日,总资产107,180万元,净资产40,13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74,352万元,净利润3,368万元。
三、定价政策
本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或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2-024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工程师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工程师孟繁敬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孟繁敬先生向本届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孟繁敬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孟繁敬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司对于孟繁敬先生在总工程师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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