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04月22日 04:31 证券时报

  (上接B345版)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2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外高桥工业园区武汉路中段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公司2021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7.00、8.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文件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2年5月19日(星期三)9:00-11:30、13:00-17:00。

  (2)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2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来信请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外高桥工业园区武汉路中段。邮编:563000(信函上注明“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外高桥工业园区武汉路中段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海凤、周小菡

  电话:0755-84361076

  传真:0755-26012050

  电子邮箱:changzheng@taiyong.net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927”,投票简称为“泰永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者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1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吕兰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建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1《关于确认2021年度及预计2022年度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2《关于确认2021年度及预计2022年度与绍兴芯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大华所出具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4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6,591,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36,041,962.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0,549,038.00元。

  截止2018年2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8】00009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2)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说明:

  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8,765,029.91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18年5月19日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38,765,029.91元,其中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5,816,233.36元、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18,259,861.54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688,935.01元。本次置换已经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4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分别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开设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3月8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6,500.00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78,661,038.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41,391,240.48元,本年度投入6,823,651.19元。

  2、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50,128,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42,497,642.17元,本年度投入4,044,421.04元。本项目已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9,803,911.0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0,26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63,111,686.68元,本年度投入14,749,802.53元。

  4、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01,5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101,500,000.00元,本次交易对价款项已于2019年4月全部支付完毕,并于2019年4月25日完成工商过户。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合计已投入248,500,569.33元,本年度合计投入25,617,874.76元。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变更部分配电电器生产线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途

  1)变更部分配电电器生产线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变更部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公司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需要一定的投入产出周期,本次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得以在内涵式发展基础上,通过收购成熟业务资产,丰富公司的输配电产品线,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重庆源通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等电力系统客户,本次收购完成后重庆源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助于公司在现有业务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优质客户,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风险应对能力。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中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150.00万元用于收购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65%股权。本项目涉及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2.68%。

  2)变更部分配电电器生产线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单位:万元

  ■

  2、缩减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投资规模

  1)缩减投资项目总体规模的原因

  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7,033.6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8,016.1038万元。为迅速向产业链横向扩张,丰富公司的输配电产品线,使公司更好地参与国家智能电网的建设,拓展客户领域,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项目中的部分未使用资金,变更为收购重庆源通65.00%的股权;鉴于实际募集资金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且2019年4月变更部分资金用于股权收购,综合考虑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在实际可用募集资金的基础上,公司对募投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优化与调整。

  公司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缩减投资项目规模至7,866.10万元。

  2)变更前后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的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变更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

  1)变更实施方式的原因

  随着本公司所处低压电器行业市场的变化,公司的营销战略也作了与市场相适应的调整,从而需要对公司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调整。

  公司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2)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变更情况

  变更前后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及延期

  1)变更实施方式、地点及延期的原因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深圳,拟于深圳市南山区购置建筑面积76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的场地。参照计划时深圳市南山区购置办公楼层的平均价格水平,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00元计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研发实验及办公场地购置费用共计3,8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后,深圳的房屋价格有较大的涨幅,募集的资金难以支持在深圳购置符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要求的房屋,鉴于上述原因,本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至贵州遵义,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自建研发中心,并对原计划的工程费及其他费用进行调整,同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相应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公司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变更情况

  变更完成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地点变更为贵州遵义,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自建,实施时间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变更前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1)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电力系统和中低压配电网络的快速发展,行业技术水平和标准不断提高,从而推动了相关技术、生产、研发设备的持续升级。公司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时,为了充分保证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市场竞争力,对项目的部分生产、试验设备及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根据上述实际需要,为提升项目的安全性,公司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投入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审慎起见,公司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贵州的地质条件复杂,前期地质评估影响超预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原因需优化设计和调整桩基工程等 工作,增加了施工难度和工作量,导致工期延长。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变慢,因此项目较原定交付日期延期。为审慎起见,公司计划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2)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推进品牌宣传、渠道推广与合作、提升营销系统内部管理等,其实施进度受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营销活动实施效果等多方面影响。目前本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募集资金已经使用超过60%。为了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效率、统筹营销活动投入的时点、最大化品牌建设带来的营销效应,公司结合中低压配电市场环境及客户的开发情况,审慎地调整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公司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0年3月31日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0年4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环节,合理降低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2)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期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980.39万元(实际转出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办理完毕“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账号:755916424610909)的销户手续,同时,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署的关于“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注:“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项目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数据。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1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1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821,577.82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41,120,403.7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112,040.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9,282,640.97元,减去利润分配26,836,139.5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454,864.80元;截止2021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618,300.4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454,864.80元。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为提高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223,355,6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223,20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6,785,090.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后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1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应收票据等自有资产为上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实现战略布局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三、业务办理授权

  公司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2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解释14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2、变更日期

  (1)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解释14号;

  (2)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解释15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财政部统一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15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泽涵,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潇滢,注册会计师,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转入大华所执业,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IPO审计、投资并购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个,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韩冰,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个,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5万元(含)。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大华所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75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大华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及提供其他相关鉴证工作。续聘其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1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5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4.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10,549,038.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1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092号验资报告。

  根据《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4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项目的议案》,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中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150万元用于收购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65.00%股权,该收购项目已于2019年4月25日完成工商过户,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款项支付。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由37,033.63万元缩减至7,866.10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下转B3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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