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无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00一13.00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00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和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先后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7)和《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21日(周四)14: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2年4月21日9:15一15:00。
3、现场会议地点: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洪岩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33,739,5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9607%。
其中: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5,543,3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663%。
其中: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1.00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2.00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议案3.00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议案4.00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议案5.00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议案6.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79,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91%;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议案7.00 《关于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议案8.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议案9.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议案10.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议案11.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议案12.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3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7%;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39%;反对802,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议案13.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13,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5%;反对7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7,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075%;反对725,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此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才勇,李正刚。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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