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61版)
创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需要强大的专业支持,传统经销商的服务可能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专业支持需求。特别是,随着带量集采、地区统一招标谈判等政策的实施,未来市场准入的环境也将发生较大变化,将从倚重渠道实现产品进院逐渐转向企业通过专业、高效的产品价值传递获得市场准入,传统经销商的服务逐渐由企业专业化直销服务或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取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东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全体监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全体监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强化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提高决策水平,提升公司效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修订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198,204.9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635,115.83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6,438,3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219,1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4.18%;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总股本变化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出发,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相关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述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进行细化,董事会同意对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进行调整,修订并形成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考核办法(修订稿)》已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均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修订后: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均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9、10、11、12、13、1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8、9、13、14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10日、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11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
联系邮编:102200
联系电话:010-60735920-830
传真:010-89700424
电子邮箱:ir@balancemed.cn
联系人:王丽莉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9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强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强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采矿工程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6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经理、高级审计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任安邦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助理;2016年8月至11月,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6年12月至今,任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且对于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2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5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9日(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办公室(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
邮编:102200
电话:010-60735920-830
联系人:王丽莉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强
2022年4月22日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独立董事刘强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至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alancemed.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磊先生,董事长助理刘峰先生,财务总监程琪女士,独立董事刘强先生(若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至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balancemed.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丽莉
电话:010-60735931
邮箱:ir@balancemed.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5号)同意注册,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68元,应募集资金人民币56,8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6,234.9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97.0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41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002.4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8,269.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7,594.6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5.12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及未支付的发行费金额659.40万元)。
(三)2020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62.46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5,764.8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137.2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4,832.1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999.80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金额305.30万元)。
(四)2021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707.5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4,072.4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617.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6,524.6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787.67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金额305.3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9年3月28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12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9年12月分别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两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相关事宜。2020年7月1日,公司与国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2020年7月1日,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11080101040291055)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32,546.02万元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注销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1108010104029105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88.38万元(其中2021年度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利息收入788.2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1万元(其中2021年度手续费0.3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还包含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理财26,646.00万元,尚未收回的通知存款1,500.00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未发生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共计94,910.90万元,收到理财利息收入692.39万元,期末尚未收回理财产品系:(1)购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7992期(3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1201217992),金额为24,000.00万元,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1月14日;(2)购入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北京银行京华远见机构易淘金理财管理计划(现金管理类)”(产品代码:TJ01200201),金额为2,646.00万元,理财产品到期日为无固定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21,000.00万元,收到通知存款利息收入92.01万元,期末尚未收回通知存款金额1,500.00万元。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公司2021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万元,本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6、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68元,应募集资金人民币56,8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6,234.9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97.0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4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97.0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347.6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347.6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并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金灿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灿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增补金灿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简历):
金灿: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8月,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2015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心内科硕士研究生毕业;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安贞医院心外科医师;目前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胸心外科在职博士研究生。
截至本公告日,金灿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磊先生是父女关系,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凤玲女士是母女关系,与公司董事金森先生是叔侄关系,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仁医疗”、“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4.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600.00万股的2.9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4.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6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44%;预留3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1%,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56%。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下转B263版)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