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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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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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840万股扣减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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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是一家先进的环境监测仪器制造商和环境监测系统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营业务为环境监测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及运营服务,主营产品包括水质监测系统、空气/烟气监测系统和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系统运营服务、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咨询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生态环境、水利、市政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及受环保部门监管的污染源企业的环境监测。
(二)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模式获取收入和利润:
(1)环境监测系统的盈利模式
环境监测系统包括水质监测系统、空气/烟气监测系统,其中大部分需要到站点进行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少部分项目直接销售监测仪器。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项目,主要成本为仪器制造成本、系统集成材料及配套设备成本、安装调试成本及费用;对于直接交付给客户使用或需要承担少量安装调试工作的车/船载项目,如销售核心监测仪器、监测车/船等,主要成本为仪器制造成本、系统集成材料及配套设备成本。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业务领域、不同客户类型,公司结合市场竞争环境、市场开拓和业务推广目标,并兼顾合理的利润进行定价。
(2)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的盈利模式
公司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成本主要为开发工作、系统集成、软件测试过程中的相关人工成本以及服务器、防火墙、显示屏等硬件成本。
公司以工作量为基础,结合软件开发人员投入、通用软件及硬件设备的采购、站点接入数量以及市场推广需要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获取利润。
(3)运营服务的盈利模式
公司根据运营服务设备的品牌、监测因子、新旧程度、站点的分布、客户考核要求,同时结合地区消费水平进行定价。运营服务的主要成本是仪器设备零部件、试剂、人工成本、检测等费用。
公司通过对环境监测系统提供日常巡检、定期校准、试剂更换、设备养护等专业维护和运营管理服务获取利润。此外,为抓住行业内运营服务方式创新所带来的业务机会,公司也积极探索自主投入在线监测系统并进行专业化的维护和运营管理,通过向客户提供监测数据服务的方式收取运营服务费用。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设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零部件,包括电磁阀、工控机、显示屏等标准化零部件以及机箱、机柜等非标准化零部件。公司生产所需的标准化零部件市场供应充足,非标准化零部件通过定购的方式向专业厂家采购。目前,公司已建立起合格供应商名录,能够满足公司原材料供应的长期稳定需求。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当前订单交付需求,并综合以往各产品销量合理规划生产。市场部获取产品订单后,物料部根据订单情况协同生产部制定生产任务,生产部按照公司既定生产装配工艺和测试手段进行生产、装配和检验。对于信息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产品,则直接由研发中心具体负责产品的开发和测试。对于经常性需求的监测设备,公司采用预先生产的方式,保有一定量的库存,以提高供货反应速度。
除了在公司车间的生产环节之外,水质、空气/烟气监测系统产品还需要公司在客户现场对系统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也需要公司根据客户的功能需求和硬件环境,对软件进行开发和运行调试。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
对于环保、水利、市政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客户,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后,由市场部组织市场、技术、研发等部门人员,针对客户的需求拟定产品技术方案、制作投标文件,中标后签署正式供货合同。
对于企业客户主要以商务洽谈方式获取订单,也有少数企业客户自主开展设备的招标采购,公司通过投标方式实现产品销售。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生态环境政策密集出台,市场需求持续旺盛
2021年,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出台了多项重要政策措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紧迫性使环境监测设备的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具体如下: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召开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谋划“十四五”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要更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2021年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覆盖排污许可管理全要素,贯穿固定污染源监管全周期,将以更完善的制度保障高水平管理,推动监管、监测、执法有效联动、闭环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以更严格的监管促进高效能治理。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或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此外,“碳达峰”、“碳中和”引发了碳计量、监测的市场需求。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又陆续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等技术规范,印发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等市场管理规则,并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配额核定等工作,目前已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为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对监测工作提出的新需求,生态环境部提出总的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碳监测评估体系,监测网络范围和监测要素基本覆盖,碳源汇评估技术方法基本成熟。
2、聚焦监测新需求,拓展第三方检测市场
在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背景下,面对中小排放源监管及基层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智能管控终端、无接触实验室智能水质检测成套装备的优化、定制工作,突破多项自动监测技术,率先实现100余项水质指标的自动监测,单条检测线日分析样品能力超过500个,且每个样品的检测参数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配置。报告期内,公司着力开拓城市环境监测咨询服务、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业务,创新的水环境质量智能监测监管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可应用于散乱污整治、污染排查监管、水量平衡分析、生态流量调度、饮用水安全评估等多种场景,有力支撑污染治理决策、水环境质量评价、水资源评估等。创新多时空、高序列、全链条的水环境“采、测”模式及“查、测、溯”全过程监测数据流应用模型,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向精细化管控转变,支撑水环境智慧决策。该类业务在雄安新区白洋淀流域、成都泉水河流域、滇池流域及长沙高新区“空气污染特护期保障”等项目中开展了应用示范,在服务生态环境监管、应用场景拓展方面取得了较快进展。
3、行业监管日趋完善,有利于高质量行业竞争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评价方法的制定和统一将有利于我国环境监测市场的有效监管和合理引导,特别是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促进了环境监测设备行业向着以技术发展为导向的良性市场竞争发展。环境监测系统的核心功能在于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系统的产品质量和运营服务的规范是事关环境监测系统生产企业长远发展、甚至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
公司作为行业为数不多采用自动监测仪器和系统集成自主研发、整装销售模式的研发、生产、销售企业,彻底解决了仪器在线质控、故障远程诊断、多场景监测功能转换等关键技术难题,在自动监测仪器和集成自主研发、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和性能,市场认可度高。
(四)行业发展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属于我国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环境治理,监测先行”,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顶梁柱”和“生命线”。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文件,为我国环境监测设备行业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支持和政策后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全面启动,监测机构的完善、监测项目的完备和监测要求的提高带动了我国环境监测设备市场需求的增长,环境监测设备行业将迎来良好发展机遇。近期,又有一系列重磅文件出台,扩大了监测范围、监测点位、监测参数,为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真、准、全、快、新”的新时期要求和行业发展方向引航。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发布,指出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强调“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提升国家、区域流域海域和地方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政策文件。同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年1月发布的《“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相较于在此之前已经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有很多延续性,更有细化、强化的内容:一、在“真、准、全”监测监管要求基础上,提出“真、准、全、快、新”,强调新技术融合应用和生态监测,明确要用以自动监测为主的监测评价、考核与排名;二、强调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管,固定污染源监测覆盖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测管联动,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污染源监测及自行监测市场扩容;三、将碳监测以专门章节(独立于“气、水、土”)进行明确,制定并落实《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碳监测市场有了明确的政策保障和较确定的市场前景;四、除监测点位增加外,监测/评价指标扩容,比如空气/烟气增加重金属、VOC、非甲烷总烃及组分监测等,水中增加重金属、有机物、生物毒性等,并建立“断面-水体-污染源”全链条监测溯源体系。
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和铊”。要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加快推进废水、废气重金属在线监测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应用。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体系,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托已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加装铊、锑等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在进入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时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垂直改革落地,对生态环境监测带来了深远影响,同时不断催生着行业新的需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紧迫性,将使得环境监测设备及环境监测服务的市场需求持续旺盛。
(五)技术研发与推广
公司坚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贴近市场,发掘、引导客户需求,继续保持技术创新领先势头。在产品自主创新研发和应用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自主研制了FID、MS等核心检测器,实现了GC-MS联用,已成功应用于大气VOCs自动监测;攻克了“绿色金属”传感器设计,成功研制了基于微分三电极技术的铊水质自动分析仪,性能可媲美ICP-MS分析仪,解决了水中痕量铊在线/现场快速监测缺乏适用性仪器设备的难题,在湖南、广西多地铊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提供技术与设备支持;深度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开发了具备批量化样品分析能力、无接触式的全自动水质检测AI实验室,实现了日检量500个样品以上,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城市水环境监测监管服务业务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目前已建成了北京、武汉、重庆、合肥等多个检测中心。攻克了具有自主专利技术的XRF法颗粒物无机元素监测仪的研制,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轻金属元素的检测精度可达到1%以内,进一步丰富了大气自动监测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科研平台建设和技术研发取得丰硕成果。公司牵头建设的“水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成功通过验收,并顺利完成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评价工作,成为首批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之一;先后获批了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绿色工厂;主持的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水质多参数一体化同步自动监测系统研制与应用示范”项目和参与的两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均顺利通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牵头完成的“水质自动监测成套仪器装备开发与应用”项目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为在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装备领域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并获得了2021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基于环境智能监管新基建的数据服务体系创新与示范应用项目获批为湖南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为公司拓展水文水资源监测相关业务奠定基础。截至2021年末,公司拥有专利共231项,其中发明82项、实用新型135项、外观设计14项;拥有软件著作权58项。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产业报国为己任,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二十年来,依托在水环境、大气环境全参数污染因子监测能力和面向全国的技术支持网络,广泛参与国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如“天津港大爆炸”、“甘肃陇南锑污染”、“河南西峡淇河污染”、“响水化工企业爆炸”等事件的应急监测,多次受到包括生态环境部、各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转函致谢,成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在面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可以征调的重要社会力量,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特征监测参数产品积累了丰富的应用数据,同时也赢得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声誉。2021年,公司继续发挥自身在技术储备和服务网络方面的优势。针对长江缺乏“长序列、高密度、多维度、跨时空”的监测大数据需求,在长江干流开展水质自动巡测,沿长江主干流从宜宾至上海覆盖2688公里、监测60余项污染指标,全年累计获取水质监测数据近30万条,为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摸清生态环境状况底数提供了海量数据支撑;应用智能采样、全自动水质检测AI实验室和数据综合应用技术,完成了19个省份60余条河流/流域的水质普查工作,为当地水环境质量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白洋淀流域等多地构建了水环境质量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切实支撑白洋淀流域保护修复工作,整体水质提升至Ⅲ类;此外,公司积极响应了湖南地区铊污染、河南南阳锑污染、陕西商洛锑污染等多起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应急现场快速精准处理处治提供有力保障。2021年9月,环境空气组分监测系统应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的空气质量监测,为全运会空气质量预报及管控提供数据支撑;10月受邀参与了西藏水环境质量监测科考工作,为摸清藏区环境质量以及风险来源提供监测数据支撑。
公司积极开展高端需求营销和整体解决方案营销,着力提升国家及省部级等高端生态环境监测需求方案解决能力,同时,业务持续下沉,开拓城市生态环境监管、工业园区环境服务业务。公司持续推进智能管控终端、无接触实验室智能水质检测成套装备的优化、定制工作,突破多项自动监测技术,率先实现100余项水质指标的自动监测,已在北京、武汉两地子公司布设无接触实验室智能水质检测线。着力开拓城市环境监测咨询服务、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服务业务,创新的水环境质量智能监测监管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可应用于散乱污整治、污染排查监管、水量平衡分析、生态流量调度、饮用水安全评估等多种场景,有力支撑污染治理决策、水环境质量评价、水资源评估等。创新多时空、高序列、全链条的水环境“采、测”模式及“查、测、溯”全过程监测数据流应用模型,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向精细化管控转变,支撑水环境智慧决策。
公司连续多年获得“湖南省环保产业走出去优秀企业奖”,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大战略,公司是“一带一路环境科技与产业联盟”首批成员单位,产品在柬埔寨、越南、斯里兰卡等国家获得应用。2021年,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共同参与了中科院-埃及贝尼苏韦夫大学水质检测自动化实验室建设。
接下来,公司将依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环境自动监测仪器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及省、市科研技术平台,将基础研究和一线研发相结合,在环境监测领域深耕,做精、做专,树立环境监测领域标杆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会议人数为1人,董事李雷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张广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张广胜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4.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听取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以截至2021年4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238,400,000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3,200,000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性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7.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一、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位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聂波先生、邹雄伟、侯亮、文立群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此次授信为信用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在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环境监测系统扩产项目”、“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长江流域及渤海湾水质巡测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须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30日下午14:00在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力合科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4.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5.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7. 审议《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以截至2021年4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238,400,000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3,200,000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9.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在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环境监测系统扩产项目”、“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长江流域及渤海湾水质巡测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作述职报告。
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1-6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1、3-5、7-8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2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1020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联系人:侯亮、廖芸
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0731-88801768
邮箱:hl@lihero.com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00”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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