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46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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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本金实际投入额和资金收益实际投入额;②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余额和银行存款利息余额等;③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查阅了泰永长征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18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或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或理财产品。
3、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存款或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1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预计2022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1,000万元,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有效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审批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相关融资申请、担保合同的签署等。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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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余额是已审议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其额度经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部分;
法定代表人:黄正乾;
注册资本:10,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充电桩和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的研发与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的生产,消防产品的生产;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深圳泰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总资产32,234.40万元,负债10,246.9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987.50万元,营业收入32,633.36万元,净利润5,145.63万元。
2、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497号;
法定代表人:黄国君;
注册资本:10,01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变压器、电抗器、成套开关设备、箱式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新能源发电设备、节能设备、充电桩及配件、高低压元器件、电力金具、铁附件、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运维检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及砼制品生产、销售;电力电缆销售;普通货运;施工劳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重庆源通6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重庆源通合并报表财务状况:总资产43,152.64万元,负债25,745.92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406.71万元,营业收入50,136.22万元,净利润3,896.36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子公司贷款用途为项目建设或日常生产经营,预期未来经营情况稳定且现金流状况良好,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3亿元(包含本次预计新增额度)。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8%。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14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确认2021年度及预计2022年度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伟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确认2021年度及预计2022年度与绍兴芯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正乾先生、吴月平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及其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发生关联交易,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长园深瑞销售低压电器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永”)向长园集团租赁办公场所。
(2)预计控股子公司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2022年度与长园集团子公司长园深瑞发生关联交易,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为重庆源通向长园深瑞采购原材料。
(3)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与绍兴芯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芯谷”)发生关联交易,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绍兴芯谷采购芯片类原材料。
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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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1号高科技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注册资本:130,577.515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软件及系统解决方案、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总资产1,249,623.2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51,415.09万元;营业收入267,552.00万元;净利润-2,821.9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报告期末,长园集团持有公司9.7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长园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长园集团资产规模较大,具备履约能力。
2、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科技北一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徐成斌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继电保护方案、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电子互感器、输变电状态在线监测、电力电子产品,以及配网自动化解决方案,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系统。
截至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总资产507,997.3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59,193.59万元,营业收入151,258.72万元,净利润12,029.91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园深瑞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园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长园深瑞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长园深瑞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绍兴芯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芯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中兴南路851号3号厂房3楼
法定代表人:张高春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电子元件、电子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设计、电子技术应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21年度财务状况:总资产7,70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249万元;营业收入6,059万元;净利润2,19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绍兴芯谷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绍兴芯谷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园集团、长园深瑞、绍兴芯谷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房屋租赁、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参照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同类业务约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园集团、长园深瑞、绍兴芯谷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对2021年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了确认,相关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并结合2021年实际情况对2022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我们对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就相关事宜和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确认2021年度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受客户需求变化、市场行情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
(2)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定价规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合法程序,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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