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4月22日 04:31 证券时报

  (上接B391版)

  附:施伟锋先生简历

  施伟锋,男,198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4月加入公司,曾在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现就任于上海能健源生物农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施伟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8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1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工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李昌莲、花荣军、杨兆全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48.12万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74.06万元,同比增加207.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439.9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4.38%。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3,149,126.25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433,893.51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668,330,848.34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红股。

  公司2021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情参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辉丰石化及上海焦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该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所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出具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2年年度拟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无单笔授信超过8亿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用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担保等。

  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使用要求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杨进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一致(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卞红梅女士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简历:

  杨进华: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税务会计、出纳、银行会计、总账会计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杨进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3,9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5%,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2018年6月12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2019年12月24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告处分及十万元罚款;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卞红梅:女,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任盐城丰鼎针织品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财务负责人,江苏苏伟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3月进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内部审计师。

  卞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卞红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审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因近期国内疫情反复,为响应、落实国家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号召和防疫措施,建议广大投资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尽量采用线上投票的方式,如需线下参会,请留意并严格遵守江苏省盐城市的防疫措施。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0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有关说明

  ①审议事项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②审议事项1-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于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及相关公告。

  二、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0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0号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24100(信封请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5055568

  传真号码:0515-83516755

  联 系 人:张小保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0号

  邮政编码:2241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6”,投票简称为“辉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6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王彬彬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48.12万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74.06万元,同比增加207.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439.9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4.38%。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红股。公司2021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辉丰股份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金香公司”)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20,420.00万元。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施伟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期限一致(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补选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施伟锋先生简历

  施伟锋,男,198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4月加入公司,曾在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现就任于上海能健源生物农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施伟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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