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2年04月22日 03:2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36,204,265.53元,明细如下表:

  (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2021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3,138,924.64元,2021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5,434,232.85元,因库存商品对外销售及原材料生产领用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4,961,525.34元。截至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3,611,632.15元。

  (二)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情况

  2021年初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36,991,538.74元,2021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0,286,846.82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628,591.06元,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1,608,404.7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16,810.19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66,959.22元, 因债务重组及坏账核销减少坏账准备9,843,425.56元,截至2021年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37,434,960.00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为人民币36,204,265.53元,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6,204,265.53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存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是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念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阅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梳理完善内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各项工作。根据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编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是对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状况的总结,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制订《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174,012.78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3月31日股本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49,98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标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2022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内部董事薪酬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按年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

  陈灵辉先生、刘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2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不超过1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且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而预计的,有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8-1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18-2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18-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18-4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18-5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18-6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18-7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18-8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18-9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上述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上述第1项至第5项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上述第6项至第9项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3,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存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元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能够保障控制目标的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检查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够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174,012.78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3票。

  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担保贷款将用于各子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监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安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174,012.78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499,8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49,980.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5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所作出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既考虑了公司的当期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29,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68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8,700.00万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18.00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5,014.74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安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芜湖安博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4月、8月自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资金5,500.00万元、2,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提前归还2,500.00万元,剩余5,000.00万元使用期限尚未到期,暂未归还。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2021年1月2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有效期一年。2021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6,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71.5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已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00.00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141.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额度: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具体拟申请授信的明细情况如下:

  1、本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2、全资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3、控股子公司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4、控股子公司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总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2021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和仁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重工、广大特材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健盛集团、云意电气扬杰科技、和仁科技、永贵电器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度,签署正裕工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1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宏润建设恒丰纸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宏润建设、恒丰纸业、国信证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歌力思坚朗五金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与上年一致。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天健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天健所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所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以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标准,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10,377.3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589,622.6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截至2022年0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04月19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566,342.4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安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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