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4月22日 03:2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2-03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占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总裁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2-030)。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应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包括公司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由于公司是广发证券的股东,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包括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次关联交易的1名关联董事尚书志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包括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薪酬管理办法》、《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会主席、监事按其在本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岗位考核情况确定年度总收入。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注1:上述人员薪酬按2021年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修订《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2-03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

  3、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合同主要条款

  《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投资方向、金额、期限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3、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是在自有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的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权限、审批流程,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2-03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3日,并于2014年1月16日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1401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晓刚,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工作以来,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洪波,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多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改制重组及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昱丹,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多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改制重组及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了匹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公司拟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予以了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暨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2-03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9,319,876.0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24,347,086.56元,本期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增加当期可分配利润2,543,087.14元。2021年度实际派发现金股利336,536,159.52元。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626,890,173.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332,749,068.43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623,103,082.61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20元(含税),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1,529,709,816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536,159.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本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比例为15.5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9,319,876.0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6,536,159.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业务涉及医药医疗、金融投资、供应链服务(贸易)、能源开发等行业,上述行业基本属于完全市场竞争、资本密集型行业。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有相当程度的影响。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医药医疗板块分为生物制药和医疗服务。生物制药业务由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展,主要从事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营销工作。成大生物在疫苗行业已积累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技术经验,通过行业领先的核心生产技术生产出高品质的疫苗产品,为全球30多个国家近2000家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医疗服务业务由子公司辽宁成大医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围绕医院项目和相关的医疗服务等开展工作。

  公司的金融投资业务分为长期投资业务和基金业务。长期投资为参股广发证券、中华保险两家公司;基金业务由两家参股公司华盖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和成大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广发证券和中华保险在各自领域内都处于行业前列,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包括证券和保险行业在内的金融服务业未来将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供应链服务(贸易)业务由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和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开展,主要从事纺织品服装出口及大宗商品贸易。

  公司能源开发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展,专门从事油页岩开采、页岩油生产和销售。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医药医疗健康产业与金融投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单位:元

  注:上表中,2019年和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追溯重述数。

  公司涉及的行业具有行业集中度低、资金需求量大等突出特点。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并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集中优势资源扎实做好核心产业,促进经营提质增效。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最终确定。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公司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此项收益不会同步给公司带来等量的现金增加,同时为应对公司所属行业的波动性,留存收益既可提供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医药医疗健康产业与金融投资”是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确定的核心产业,其收益水平高于现有其他业务,因此公司将继续增加投入,未来会给股东带来更为丰厚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需要保留适当的资金以保障偿付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股东的长远利益,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对本方案表示同意。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2-037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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