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15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秀珍,201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善武,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为80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增加。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对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因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85.04万元。
●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8年度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1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85.0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商誉的形成
2018年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陕西大风印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8年2月7日,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大风科技的股权转让事宜并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25757837056P),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持有大风科技100%股权。
根据华信众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信众合评报字【2018】第100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大风科技100%股权评估值为13,001.49万元。经协商,大风科技100%股权的作价最终确定为13,000.00万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大风科技,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大风科技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4,214.63万元。
公司每年年末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大风科技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根据测试结果2019年、2020年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二)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大风科技属于包装印刷行业,主要从事普通、中档和高档烟用条与盒包装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大风科技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2021年收入实现情况未及预期,且根据近年来当地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责令有关企业限产或者停产的情况,预计未来业务增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公司收购大风科技商誉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大风科技未来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结合公司聘请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公司聘请年报审计机构进行复核,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中已确认的收购大风科技股权形成的商誉应计提减值2,685.04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因收购大风科技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1,529.59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85.04万元,将导致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685.04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系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2】第A13-0002号)。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9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8 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经济开发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电话:0556-4561111
传真:0556-4181868
联系人:刘力争
六、 其他事项
(一)为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以及配合当地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当地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了解具体政策可致电公司证券部咨询,敬请各位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三)联系办法:
联系人:刘力争、胡正球 邮箱:jyzqb@genuinepacking.com
电 话:0556-4561111 传真:0556-4181868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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