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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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2,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64,84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2,6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7,79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0,432,00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640,000股增加至120,432,000股,注册资本将由92,640,000元增加至120,432,000元。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及公司业务情况,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含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原料药(多西他赛、非洛地平、二巯丁二酸、门冬氨酸鸟氨酸、佐芬普利钙、甲磺酸多沙唑嗪、二巯丙磺钠、丹皮酚、尿素、帕潘立酮、曲克芦丁、罗氟司特、盐酸哌甲酯)、凝胶剂、乳膏剂、滴眼剂、中药前处理、中药饮片、提取车间、制药机械、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药品研发、技术转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功能性化妆品原料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特殊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收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经营范围及其他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涉及的条款等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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