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15日 03:1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2-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i. 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是伴随经济发展、能源消费增长以及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国家能源结构转型期间保障能源安全的使命。大力发展天然气行业也是未来国家不断推动油气管网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要求。在工业、建筑、交通、电力等多领域有序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能够助力能源碳达峰,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天然气勘探投资,新增天然气探明储量持续增加,根据以往新增天然气探明储量预测,2021年天然气探明储量将突破6.5万亿立方米。伴随着“煤改气”政策推动、供给侧改革、社会用电需求增长等政策导向和经济驱动的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增长显著。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2021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2,0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0%,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0%。在消费结构方面,我国城市燃气板块的天然气消费量比重最大,高达38%,工业燃料及发电用气分列二、三位,消费量占比分别为33%和19%。

  能源的自然资源禀赋很大程度上使我国能源结构长期以来主要以煤炭为主,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比重较小,2020年仅为8.4%,并未达到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印发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在2020年实现天然气年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的要求,离“到2030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的要求尚有较大距离。在碳中和背景下,为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稳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性政策,优化能源规划布局,建立健全能源运营模式,深化能源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其中涵盖了: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合理制定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完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接入机制,加快天然气储备基础设备建设,全面鼓励天然气产业发展进步。

  ii.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能源服务行业深耕已有17年,致力于推广和提供清洁能源综合供应方案,更好的服务于公众,为社会创造价值。目前公司燃气业务遍布北京、上海、天津、四川、江苏、江西、湖北、广东、内蒙、辽宁、河北、浙江等10余个省和直辖市,城市燃气服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为主,拥有5家城市燃气实体,分别为上饶燃气(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大连燃气(位于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旌能天然气(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天然气(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和阳新华川(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拥有天然气门站10座,CNG标准站3座,CNG母站1座,LNG储备站4座,共铺设天然气高、中、低压及庭院燃气管网约3,000余公里,服务各类燃气用户近50万余户,年销气量4.45亿余方。子公司苏州天泓公司专注致力于CNG/LNG运营业务,全面实现供气无人值守和站点数据实时监控,已成为经营区域内天然气LNG供应领域的领跑者。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i.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以天然气清洁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以天然气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供应业务,包括天然气运输、各类燃气管网建设与管理、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CNG/LNG供应、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发与建设。公司气源来源广泛,与国内外多家气源供应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自有管道、槽车形成完善的燃气供应途径,充分满足下游用户的各类需求。

  ① 城市燃气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为主,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公司运营的天然气输配管网,按照用户的需求及管道压力将天然气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等客户。公司建设运营CNG加气站,为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提供服务,助力城市交通。随着城市燃气用户数量的不断扩大,公司积极开展以客户为需求的综合服务,并通过数字化工具快速发展多元化延伸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和用户粘度。

  公司拥有国家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专项资质,以及压力管道GA1乙级、GB1(含PE专项)、GC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体系认证证书,信誉3A级证书,承接各类燃气设施和管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在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内部城燃单位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外部市场。

  ② LNG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CNG/LNG供应业务经营区域主要分布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通过自主研发的瓶装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联供技术和智能化监控系统,可使调度人员实时掌控用户现场用气情况,自动故障提醒功能及自动切换供应气源和备用气源功能,全面实现供气设备无人值守。用户安装IC卡充值系统,天然气用量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置余量不足报警功能和短信提醒功能,用户按需充值,实现与管道气同样功能;远传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系统深度结合,无需客户报送用气计划,全面实现智能化调度。

  公司LNG业务集贸易、运输、销售为一体,既有液进液出的贸易模式,又有液进液出、液进气出的销售模式。公司目前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等级二级资质证明等各项经营资质证明以及LNG专业运输车32组,配备有大型停车场和多功能调度中心,在浙江舟山、北仑以及广东金湾3处设置配套服务网点,并在北仑、舟山、上海五号沟、启东、杭嘉鑫、金湾、北海铁山港、深圳大鹏、迭福、华安,粤东、防城港等多个接收站完成备案手续,业务范围覆盖国内华东、华南大部分省市区域。

  ③ 综合能源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综合能源业务依托碳中和、清洁供热、节能环保、能源体制改革等多重机遇,积极发展用能服务,主要根据项目所在地资源条件、客户用能需求、负荷预测等设计最优功能技术方案和路线,实现区域内冷热电等能源供应,并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为用户提供低碳能源供应,协助国家实现碳中和目标。

  ii. 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① 城市燃气类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城市燃气业务的销售收入主要由销气收入和工程配套安装收入组成,业绩受气源成本、管道供应能力、市场开发情况、区域内城市化发展情况、环保及产业政策、政府价格管控等因素影响。

  在这些因素中,气源成本和政府价格管控措施是决定天然气购销价差的主要因素;区域内市场化发展情况、市场开发情况、管道供应能力和环保及产业政策是决定销售气量的主要因素;政府核准的每户的安装价格是影响工程施工利润的主要因素。

  ② LNG业务类的业绩驱动因素

  相对城市燃气业务,LNG业务市场化程度更高,受价格管控的影响更小,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波动性更大。公司的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是决定购销价差的主要因素;运输距离、运输量是决定运输业务收入的主要因素;终端用户、加气站和气化站的用气量是决定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

  ③ 综合能源类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综合能源类业务的销售收入来自冷、热、电等能源的供应,以及相关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收入。该业务的供能范围包含特定客户及其周边工商业企业,因此,特定客户的用能情况以及与其签订的供能价格是决定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且每座能源站的建设和后期运维中,资金成本、管理成本、气源采购成本和设备摊销是决定营业成本的主要因素。

  iii.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生的主要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燃气主营业务,精耕细作,积极应对能源供应紧张和价格剧烈波动等风险挑战,深挖存量市场开发潜能,全年实现销售气量4.45亿余方,新增燃气居民用户5.47万户,新增燃气非居用户690家。

  公司积极把握燃气行业整合机遇,多措并举,成功获得了上饶市信州区中心城区外部沙溪镇、秦峰镇、朝阳镇、茅家岭街道4个镇街的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总面积达224平方公里,进一步扩大了集团公司燃气经营业务区域覆盖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8,881,228股,其中:38,540,000股已分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至双方申请解冻为止,目前尚未解冻;已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累计冻结21,511,228股,其中:司法冻结341,228股(解冻日2023年10月15日)、司法再冻结21,170,000股(解冻日2023年12月3日);已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累计司法再冻结746,926股,其中:冻结162,916股(解冻日2023年12月13日)、162,916股(解冻日2023年12月20日)、421,094股(解冻日2024年1月31日);已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15,081,727股(解冻日2024年11月29日);已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1,541,347股(解冻日2024年11月29日)。扣除重复统计,上述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更名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称“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大通燃气“变更为”德龙汇能“,证简代码000593保持不变,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第四条涉及公司名称条款。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完成变更全称的工商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德龙汇能”自2022年2月8日正式启用。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立国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2-013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30在成都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丁立国、吴玉杰、张纪星、田立新、独立董事杨波、黎军、刘志强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长丁立国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波、黎军、刘志强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492,433.84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50,161.43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1,902,825.33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39,447.08元。虽然公司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126,718,188.00元,但由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了205,505,360.58元商誉减值准备,造成当年亏损较大,导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560,654.08元,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年报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丁立国、吴玉杰、张纪星、田立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据实报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制度》全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制度》全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2-014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13日下午14:00在成都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海全、王辉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全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492,433.84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50,161.43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1,902,825.33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39,447.08元。虽然公司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126,718,188.00元,但由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了205,505,360.58元商誉减值准备,造成当年亏损较大,导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560,654.08元,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报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的《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客观真实的。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海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监事会对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1、审核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川华信审(2022)002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2、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担保事项均为公司或/和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审核了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在履行审议程序时,关联股东、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文件,认为全部文件真实、规范。

  5、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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