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22—00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3月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龙景运”)的通知,元龙景运于2022年2月28日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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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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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的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元龙景运的意见行使。
4.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元龙景运。
四、备查文件
元龙景运《关于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22—00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万股且不低于550万股,回购金额不超过4,95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1—041号),以及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4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660,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4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2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047,154.3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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