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预计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一12月31日)业绩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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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得益于国家疫情管控得当,LED行业景气度探底回暖,公司产品订单量较去年同期取得明显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围绕生产经营目标与重点工作计划,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稳步推进扩产扩能计划。
2、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区间约为5,200万元-5,600万元,上年同期为4,362.35万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22年1月20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新增《制度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制定公司《制度管理制度》,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管理制度》全文。
1.2 关于新增《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合规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合规管理制度》全文。
1.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管理制度》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各方面因素,董事会同意聘任屈伟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负责公司法务相关工作,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屈伟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对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黎锦坤先生、程科先生、陈钊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相关议案》
5.1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饶品贵先生、汤勇先生、李伯侨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如下: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每人12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自2022年1月起,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每人16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上述独立董事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津贴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屈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5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在上市公司法务总监、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等岗位的工作年限超过十年。曾任广州宝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专员、广州温雅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截至目前,屈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1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温济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经营规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相关议案》
3.1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有助于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3.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2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及其控股子公司、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徕特光电”)、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8,757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约为6,357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约为2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金额约为400万元。2021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201 万元。
2、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黎锦坤先生、程科先生、陈钊先生依照规定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和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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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将以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为准。
4、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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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泽林
注册资本: 89523.3111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进字[1999]381号文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底,其总资产 102.23 亿元,净资产 68.19 亿元,营业收入 39.55 亿元,净利润 8.79 亿元(以上数据取自风华高科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科
注册资本:116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秀街4号2414房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合并总资产3,479,027万元,净资产2,191,205万元,营业收入656,866万元,净利润22,127万元。
(3)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振晓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南翔二路10号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产品及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产品及其配套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按[2001]粤外经贸发登字第066号文经营);自有物业出租。
截止2021年9月底,其总资产2.87亿元,净资产1.84亿元,营业收入2.21亿元,净利润2,871.11万元。
(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注册资本:139934.6154万元人民币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智能家居产品、电器开关、插座、电线、电缆、弱电材料、线槽、线管、LED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给水及排水建筑装饰材料、水暖管道零件、卫浴洁具及配件、家用厨房电器具、家具、五金工具、五金器材、饮用水过滤器、空气净化器、装饰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承接、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亮化景观照明工程;照明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护;合同能源管理;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底,其总资产96.80亿元,净资产57.69亿元,营业收入 32.47亿元,净利润1.92亿元(以上数据取自佛山照明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5)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自合
注册资本:1715.80万元人民币
住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J3车间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照明产品、照明设备、照明配套器件及原材料、交通信号灯、灯具灯饰及配件、机动车配件:承接照明工程;照明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底,其总资产7,472.71万元,净资产3,376.75万元,营业收入6495.67万元,净利润226.16万元。
(6)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侃
注册资本: 87926.7102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
经营范围: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执照另行申办);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沼气等生物质发电。
截止2021年9月底,其总资产115.63亿元,净资产46.04亿元,营业收入26.42亿元,净利润1.62亿元(以上数据取自东江环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7)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杨成胡
注册资本: 1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1-65号
经营范围:通信网络设备及终端产品、智能交通设备、智能制造设备、仪器仪表、图像处理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仪器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其总资产14,007万元,净资产8,879万元,营业收入5,530万元,净利润189万元。
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说明。
经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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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履约能力。根据关联方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其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在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下进行,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交易价格前后保持相对稳定(因市场竞争因素导致的价格变动除外),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与非关联方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逐步签订购销协议,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实际交易中与关联方按日常订单进行采购及销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良性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因正常供需需要产生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原则,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遵循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公司向客户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
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
2、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1、投资的目的
为控制汇率风险敞口,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等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提前锁定汇率风险。
2、业务品种和实施范围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为针对出口业务,结合公司的账期特点,主要为1、2、3个月的远期结汇,此类金融产品在协议签订日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到期日一般做全额交割或做汇率差额金额交割;远期售汇业务目前针对公司的一般设备或材料进口阶段性外汇头寸缺口,根据账期签订协议,锁定售汇汇率到期买入外汇进行对外支付。
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合作金融机构
在具体金融机构选择上,由于汇率报价时刻在变动,金融机构价格高低排序也有略微变化,为保证结汇、期权等套期保值利益最大化,公司建立合格金融机构备选库,在办理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时,分别选择询价时点价格最佳的金融机构为合作对象。
5、业务期限和规模
本次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用于上述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
二、审议程序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金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财务状况,避免出现约定的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2018年8月)》。
3、加强对金融机构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是为了实现稳健经营,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的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有助于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保险费以公司实际投保责任限额及费率计算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在不超出上述金额情况下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方案,包括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等;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及不超出前述金额条件下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2022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10日。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星光电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议案3、议案4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委托投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上资料须在2022年2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卫亮
电话:0757-82100271
传真:0757-82100268(传真函上请著名“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000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9
2、投票简称:国星投票
3、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以下简称“服务密码”)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注:1、如欲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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