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2-00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1月24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45.6万股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月4-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2年1月6日
2、首次授予数量:1,645.6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407人
4、授予价格:2.2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5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部分或全部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9.9万股(其中45名激励对象全额放弃150万股,9名激励对象部分放弃19.9万股),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52人调整为407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1,815.5万股调整为1,645.6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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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和监事。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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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15-00001号),经审验,截止2022年1月13日,公司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36,696,880.00元,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6,456,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0,240,88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58,067,244.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2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22年1月24日完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股份登记日为2022年1月24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至1,058,067,244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7,453,518股,持股比例为31.4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仍为327,453,518股,持股比例变更为30.9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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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696,88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以授予日的股票收盘价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6日。经测算,授予的1,645.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4,673.5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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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15-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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