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2月23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参加现场会议的5人,董事郭欣、熊卓远、程刚和独立董事孙健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董凤亮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已发生变动,姜青松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补选郎国民为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由董凤亮、郭欣、熊卓远、郎国民、曹玉昆等五名董事组成,董凤亮为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峰龙、孙健、郎国民等三名董事组成,张峰龙为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会的成员不变。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任黄坚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如下:

  黄坚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到期的7,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至2022年12月24日,利率维持4.35%不变,详见同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收购佳木斯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的议案

  为拓展供热市场,提高供热效益,公司全资电厂佳木斯热电厂决定收购佳木斯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收购价格不高于含税评估价值4,228.79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董事郭欣认为燃料上涨对收购该企业会有风险,此议案投弃权票。

  五、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5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矿业”)于2021年12月24日到期的7,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至2022年12月24日,利率维持4.35%不变。

  上述委托贷款展期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经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向天顺矿业提供了一年期委托贷款7,000万元,利率为4.35%,该笔贷款将于2021年12月24日到期。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对天顺矿业的7,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至2022年12月24日,利率维持4.35%不变。

  上述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公司董事9人,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借款人情况介绍

  天顺矿业成立于 2004 年,注册地点为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尚希文,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生产、销售,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截止2021年11月末,天顺矿业资产总额6,447万元,净资产-1,555万元,资产负债率124.12%。2018-2020年利润总额分别为1,175万元、-2,917万元、-1,071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资金用于上述委托贷款,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此次贷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委贷资金支持,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困难。

  四、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在上述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累计委托贷款余额为2.08亿元,累计委托贷款逾期金额为1.38亿元。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和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发放的委托贷款1.28亿元和0.1亿元已逾期。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1-05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凤亮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郭欣、熊卓远、程刚和孙健因公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谭铁坚、张艳梅因公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西金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委托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煤炭采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生产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议案3和议案4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8,112.65万股,已回避表决。公司除控股股东外均为中小投资者。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闫铭钊律师和陆锦志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龙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5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电厂收购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以下简称“佳热电厂”)决定收购佳木斯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诚热力”)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收购价格不高于含税评估价值4,228.79万元。

  一、交易概述

  1、为拓展供热市场,增加公司直供热面积,提高供热效益,佳热电厂决定收购佳诚热力供热资产及相应供热负荷,收购价格不高于含税评估价值4,228.79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2、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佳木斯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资产及供热负荷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董事郭欣认为燃料上涨对收购该企业会有风险,此议案投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

  佳诚热力成立于2013年10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路,法定代表人韩洋,股东为佳木斯卓能企业经营管理公司,股比为100%,主要经营范围:热力供应与销售、供热设施维护和管理、管道和设备安装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收购标的资产情况

  此次拟收购标的资产为佳诚热力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所拥有的供热资产及相应供热负荷,供热能力约为163万平方米,目前共有换热站20座,水-水换热器28台,并网建筑面积为142.93万平方米(其中居民并网建筑面积为62.87万平方米,非居民并网建筑面积为80.06万平方米)。

  2、特许经营权情况

  经与佳诚热力及佳木斯市供热办沟通,已取得佳木斯市供热办《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接收佳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经营服务管理职能的意见通知》,同意佳热电厂收购佳诚热力供热资产后,接收佳诚热力142.93万平方米供热负荷的经营服务管理职能。

  3、审计情况

  按照资产收购管理有关规定,佳热电厂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佳诚热力截至2021年9月30日供热资产进行了审计。资产账面净值2,989.90万元,审计调减13.55万元,审定后资产净值2,976.35万元。

  4、评估情况

  按照资产收购管理有关规定,佳热电厂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对佳诚热力供热资产价值进行资产评估。账面价值为2,976.35万元,评估价值为3,878.65万元,增值额为902.30万元,增值税率为13%及9%,含税评估价值为4,228.79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此次交易定价不高于含税评估价值4,228.79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佳诚热力供热效益较好,佳热电厂收购佳诚热力供热资产后,可承接相应直供热负荷,增加直供热面积,提高供热效益,符合企业聚焦主业战略发展需求。该资产主要为2015年以后建设成新率较高,且维护及时资产状况保持良好,不需要追加后期过多技改投资,且收费率长期稳定在95%,有利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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