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审众环洽谈具体审计业务费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58)。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3名,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审众环洽谈具体审计业务费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永中和鉴于与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合同已执行完毕,合同期届满,因事务所战略调整,经和公司友好协商,拟不再续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中审众环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2020年度,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8年-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全部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均未影响目前执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政,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从事证券工作多年,现为中审众环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文政、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文政、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是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收费标准、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中审众环洽谈具体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1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原因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和公司友好协商,鉴于2020年年报审计合同已执行完毕,合同期届满,信永中和因战略调整,拟不再续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未提出异议,也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截止日前,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未存在异议,也未出现可能导致中审众环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其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与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合同已执行完毕,合同期届满,因事务所战略调整,经和公司友好协商,拟不再续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公司拟对审计机构进行合理更换。公司聘任中审众环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28层28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
至2021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1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金领地大厦1304室,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秀平
联系电话:0871-63822528
联系邮箱:jglymsc@163.com
邮编:6500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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