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审议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6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2号东莞市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大厦5层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东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32,910,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377%。
2.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08,970,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34%。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23,940,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43%。
4. 受交通管制等原因影响,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提案;
表决情况:532,887,73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9958%;22,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04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 律师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1年11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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