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1-077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7月7日到期,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兵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表决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1-07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提请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7月7日到期,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表决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1-079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2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上述决议及授权将于2021年12月2日到期。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1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1年11 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7月7日到期,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1-08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具体审议提案
1.00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11月30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730000)
7、传真登记号码:0931-8427597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931-8439763
传 真:0931-842759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
邮政编码:730000
邮 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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