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 600744 编号:临2021-06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6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累计为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1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条件,且涉及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关于电力供应保障的工作安排,为解决攸能公司今冬明春储煤资金缺口,公司拟按照参股股权比例38%,为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攸能公司”)12亿元燃料采购资金融资提供财务支持4.56亿元,其中:融资担保2.26亿元,财务资助2.3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53号《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11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条件,且涉及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关联方)关联关系介绍
攸能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持股比例38%,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8%,其余参股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为湖南发展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9%,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如下图所示: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孟刚
注册资本:124,216.21万元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4日
住所:攸县网岭镇荷叶塘村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发电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公司自有资产租赁;电器机械销售;电力环保产品综合利用,煤炭开采、生产和经营(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6亿元。
反担保情况:无。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融资担保协议,上述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待实际融资事项发生时再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内,公司在2.26亿元担保额度内为攸能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受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作为火力发电企业,攸能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公司作为股东之一,在国家能源保供政策要求下,作为中央企业有责任在能力范围之内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供必要帮助,以支持其顺利开展融资,保障资金需求。攸能公司作为地处长株潭负荷中心的新投产机组,在煤炭价格回归平稳后,未来经营业绩预计将会逐渐改善。本次攸能公司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1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中被担保人攸能公司两台机组作为长株潭、衡郴永区域重要电源支撑点,对湖南电网的安全保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中央能源保供决策及湖南省政府迎峰度冬电力供应保障要求,解决攸能公司调煤保电资金问题。后续攸能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湖南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攸能公司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社会影响力提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1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98%,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1-061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4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1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11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智辉、刘全成、孙延文、王俊启、初曰亭、徐莉萍、彭建刚、刘冬来、谢里、刘建龙、苗世昌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刘建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聘任陈自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为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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