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 05: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9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9人,参加会议8人,董事赵国荣先生因公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于永杰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46.36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现金收购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元种业”)与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星实投资”)分别持有的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农畜牧”)41.7350%、4.6325%的股权,合计46.3675%的股权。根据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21]第000224号和天圆开评报字[2021]第000143号评估报告,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首农畜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3,384.93万元。首农畜牧41.7350%股权价值为101,576.70万元,首农畜牧4.6325%股权价值为11,274.81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以101,576.70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三元种业持有的首农畜牧41.7350%股权,同意公司以11,274.81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星实投资持有的首农畜牧4.6325%股权,并授权经理层办理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股权收购协议、首农畜牧新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详见公司2021-044《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46.36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元种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星实投资与公司股东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同一主体控制,此外,公司董事陈启宇先生同时担任星实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星实投资管理人北京星元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赵国荣先生、于永杰先生、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商力坚先生、陈历俊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045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

  公司46.36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三元股份”)拟以现金112,851.51万元收购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元种业”)、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星实投资”)分别持有的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农畜牧”)41.7350%、4.6325%的股权,合计收购首农畜牧46.3675%的股权(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首农畜牧51%的股权,首农畜牧将成为三元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三元种业、星实投资各自的有权决策机构予以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以202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三元种业及星实投资分别持有的首农畜牧41.7350%、4.6325%的股权,合计收购首农畜牧46.3675%的股权(简称“标的股权”)。

  (二)以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天圆开”)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的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1]第000143号、天圆开评报字[2021]第000224号)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12,851.51万元,具体如下:

  ■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其中约4.5亿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余为项目贷款。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46.36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已经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有关决策会议审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六)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首农食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79%股权、通过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BEIJING ENTERPRISES (DAIRY)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18.91%股权,合计控制公司54.7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目前,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67%的股权、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78%的股权,二者受同一主体控制,合计持有公司20.45%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三元种业为三元股份的控股股东首农食品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转让方星实投资与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同一主体控制,此外,公司董事陈启宇先生同时担任星实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星实投资管理人北京星元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均为三元股份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三元种业

  (1)基本信息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53301473X),三元种业设立于2003年8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乔绿,注册资本为80,068.3028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住所为北京市大兴区德茂庄德裕街5号,经营范围为“加工生物制品、肉类、牛奶、畜用药品、配合饲料、饲料添加剂;加工屠宰畜禽;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产品质量检测、食品检验;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省级以上饲料主管部门批文有效期至2023年03月21日);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省级以上饲料主管部门批文有效期至2023年03月21日);养殖、销售奶牛、种鸭、种牛、肉牛、种猪、家禽及优良品种繁育;种植、销售花卉、蔬菜、瓜果及优良品种培育;规模化奶牛场、猪场工艺设计;奶制品的研制开发;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修理农林牧渔机械;提供农业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提供农场劳务承包人;销售生物制品、肉类、牛奶、畜用药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机械电器设备;饲料原料;销售仪表仪器;销售医疗器械(不含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2003年8月14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

  三元种业为首农食品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此三元种业为三元股份关联方。

  三元种业股权结构如下:

  ■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三元种业是集奶牛、种猪、鸭等畜禽品种育种、养殖、生产、销售、研发、服务为一体的农牧企业。育种是三元种业的核心产业,在种公牛冻精销售、猪群育种方面有一定市场领先优势;养殖是三元种业的基础产业,包括奶牛、肉牛、生猪等;以饲料加工、牧草种植为主的饲料业,是三元种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技术服务业是三元种业未来重点打造的业务,依托种业产业和技术优势,打造以产品检测、疫病检测、饲料监测、牧场设计、租赁包配等业务深度融合的全方位生产服务体系。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三元种业2020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及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星实投资

  (1)基本信息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9FPB7W),星实投资设立于2017年12月18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星元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石振毅为代表),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224,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合伙期限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27年12月17日。

  (2)合伙方出资情况

  根据星实投资的《合伙协议》,其具体出资结构如下:

  ■

  注:星实投资有限合伙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伙手续正在办理中。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星实投资的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管理业务。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星实投资2020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及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8028909490),首农畜牧设立于2001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乔绿,注册资本为175,000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大兴区旧宫德茂庄德裕街5号,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荷斯坦奶牛(限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地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4月27日);批发兽用化学药品、抗生素、中成药、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经营(荷斯坦牛、西门塔尔牛、利木赞牛、夏洛来牛、安格斯牛、褐牛、娟姗牛冷冻精液)(限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地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28日);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0月9日);牛场设计、猪场工艺设计;养殖牲畜;批发机械设备及配件(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种植农作物;奶牛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批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修理林牧渔机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生产、经营荷斯坦牛(小务牛场: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小务村村东)、生产、经营(荷斯坦牛、西门塔尔牛、利木赞牛、夏洛来牛、安格斯牛、褐牛、娟姗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荷斯坦牛(三垡牛场: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三垡村东)、生产、经营荷斯坦牛(半截河牛场: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半截河村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2001年9月11日至2031年9月10日。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前,三元种业、星实投资、三元股份分别持有首农畜牧90.7350%、4.6325%和4.6325%的股权。

  3、权属状况

  首农畜牧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主营业务情况

  首农畜牧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种牛培育、奶牛养殖、原料奶生产及销售等。

  首农畜牧全资子公司河北首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经营定州牛场,并从事奶牛饲养、原料奶生产及销售。

  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5月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C016815号),首农畜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天圆开出具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的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1]第000143号、天圆开评报字[2021]第000224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首农畜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15,425.01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3,384.93万元,评估增值27,959.92万元,增值率为12.98%。本次评估中,涉及收益法评估定价的资产有:(1)无形资产——专利及商标,账面值0元,评估值约2,024万元;(2)种公牛,账面值约1,037万元,评估值约5,094万元;上述两项评估值合计约7,118万元,占首农畜牧评估值243,384.93万元的2.92%。(根据国资监管要求,评估公司针对公司本次收购三元种业、星实投资持有的首农畜牧股权分别出具了评估报告,两个评估报告涉及的首农畜牧10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相同。)

  五、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条款

  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与转让方三元种业、星实投资就收购首农畜牧46.3675%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标的股权

  公司向三元种业及星实投资收购其分别持有的首农畜牧41.7350%、4.6325%的股权(合计首农畜牧46.3675%的股权)。

  3、转让价款及支付

  以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或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亿贰仟捌佰伍拾壹万伍仟壹佰元整(¥1,128,515,100)。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转让价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由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30%,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五(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各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所持标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的21%,在2022年1月10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丙方所持标的股权的剩余转让价款,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所持标的股权对应的剩余转让价款在2022年3月31日前付清。

  乙方、丙方持有的相应标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及其具体分期支付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4、债权债务安排

  本次交易不影响首农畜牧的债权债务;本次交易交割前首农畜牧的债权债务由交割后的首农畜牧继续承接。

  5、人员安置

  对于首农畜牧的人员,剥离离退休、内退人员及其他不在岗人员至乙方托管企业北京南牧兴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除此之外,首农畜牧与其现有员工存续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仍由首农畜牧按照其与现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人员安置具体方案应经首农畜牧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6、标的股权交割

  甲方向转让方均支付完毕首笔价款之日后五(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标的企业完成以下事项,丙方予以配合:

  (1) 促使首农畜牧根据本次交易结果及各方股东确认修改其公司章程,并更新公司股东名册;

  (2) 促使首农畜牧向其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至甲方及章程变更、董事监事高管变更登记、备案所需的全部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交割日。

  7、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转让方应切实履行其作为标的股权所有者的相关职责,乙方确保在其职权范围内、丙方确保在其职权范围且知情的范围内促成标的企业在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根据以往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资产及相关业务。

  过渡期内,乙方应确保标的企业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 超出日常业务范围或者违反正常商业惯例订立新的协议或承诺;

  (2) 终止或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业务,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如生物性资产的正常损耗)除外;

  (3) 提供对外担保,或对标的股权及其任何实质性业务、资产设定新的权利负担,但事先获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4) 签署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业务合同(不含饲料采购等高频次日常经营业务合同),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无异议的除外;

  (5) 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事件。

  转让方向甲方承诺并保证,在过渡期内,将遵守其在本协议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不损害标的股权所有者的利益,不得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与第三方进行标的股权的接触或洽谈,也不得将标的股权抵押、质押或设定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过渡期损益留存于首农畜牧,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承担。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不因此进行调整。

  8、承诺和保证

  因交割日之前存在或发生的事项/原因(包括交割日之前已存在/发生的事项/原因延续至交割日之后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方面)而致使标的企业及/或甲方产生任何损失、责任、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补偿责任。

  9、违约责任

  本协议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承诺、声明和保证,守约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和开支要求违约方作出赔偿。

  若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违反相关声明、承诺或保证,导致甲方及/或标的企业实际产生损失,违约方承诺将在甲方依法确定该等事项造成甲方及/或标的企业实际损失后三十(30)日内,就甲方及/或标的企业遭受的实际损失按照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的转让标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对于以上非金钱给付/补偿义务的保证或承诺,若转让方未予遵守的,甲方有权要求转让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改正,若其继续违约,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相关转让方按甲方向其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的0.05%主张违约金。逾期三十(30)日仍未支付及/或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转让方自解除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如有)及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并要求转让方向其支付转让价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相关转让方按应付未付转让价款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30)日仍未付款的,相应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自解除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如有),甲方应向该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金额20%的违约金。

  10、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 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经首农食品集团备案;

  (2) 本次交易获得首农食品集团批准;

  (3) 本次交易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本次交易经转让方各自的有权决策机构予以批准。

  自基准日起10个月届满,如以上条件未能全部成就且各方未能就此达成延期安排的,任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担保、委托标的公司理财,以及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作为中国境内奶牛养殖的现代化农牧企业,具备一定的养殖规模,成母牛单产和原料奶品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业务模式覆盖包括奶牛饲养、奶牛繁育、优质原料奶生产及销售等多个环节,拥有相对完善的产业链布局。将优质奶源资产注入三元股份,能够加强产业链一体化,产业链优势持续增强,有利于三元股份发挥协同效应、提高抗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长期行业竞争地位。

  (二)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预计未来给公司带来一定的业绩贡献。2020年首农畜牧营业收入22.1亿元,其中与本公司关联交易金额12.2亿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利用首农畜牧优质原料奶优势,持续生产高品质乳制品,内部交易抵销后,预计增加公司营业收入5亿元或以上。

  (四)首农畜牧是公司重要原奶供应商,本次交易完成后,首农畜牧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关联采购将会有所降低。

  八、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46.36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国荣、于永杰、陈启宇、姚方、商力坚、陈历俊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晓东、蒋林树、罗婷事先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与产业布局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定价公允,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46.36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加快布局奶源建设、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交易价格以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尚待取得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其他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2:00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公司工业园南区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9日

  至2021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034、043号公告),于2021年8月27日、1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BEIJING ENTERPRISES (DAIRY) LIMITED)、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2日 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于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

  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邮编:100163

  电话:010-56306020                        传真:010-56306098

  联系人:张希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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