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57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市曲阳路1000号外服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盛雷鸣、朱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栋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947,270,793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60号)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60,666,317.28元用于“数字外服”转型升级项目。2021年9月27日,公司完成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08,657股。10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上述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947,270,793股增至2,263,279,450股。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947,270,793元增至2,263,279,450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服务框架合同》,以满足数字化转型的需要。合同期为五年,合同金额预计3.25亿元人民币,第一年预计采购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朱伟曾任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主席,离任未超过12个月。作为关联董事,朱伟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为8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的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议案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外服增资并控股上海贤益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用于增资并控股(51%股权)上海贤益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拓展在上海五大新城的业务,扩大市场份额,占据领先地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14:00以现场审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会议对象为截止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15:00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会见证律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的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公司事前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59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947,270,793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60,666,317.28元用于“数字外服”转型升级项目。2021年9月27日,公司完成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08,657股。10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上述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947,270,793股增至2,263,279,450股。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鉴于此,需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947,270,793元增至2,263,279,450元。
二、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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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服务框架合同》,出于业务模式创新、组织与流程变革、数字化转型和服务生态构建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2)该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董事会审议前,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
综上,同意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朱伟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帮助其进行信息化建设、实现数字化转型。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朱伟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新增与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提升服务能级、实现持续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满足战略发展要求,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数字化转型,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服)拟实施“数字外服”转型升级项目,项目周期为5年。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上海外服拟与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森哲)签署《服务框架合同》,合同期为五年,合同金额预计3.25亿元人民币,第一年预计采购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因公司独立董事朱伟曾任埃森哲大中华区主席,离任未超过12个月,本次合同签署属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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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预计金额,按照一年预估金额65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5年进行计算,总额为3.25亿元人民币。
在《服务框架合同》下,双方将根据“数字外服”转型升级项目的具体服务需求,充分协商后签署项目工作说明书,由埃森哲向上海外服交付项目成果,实际采购金额以所签署的项目工作说明书为准。后续随服务框架合同的逐步落地,埃森哲将为上海外服提供业务模式创新、组织与流程变革、数字化转型和服务生态构建等服务,增强其核心竞争力。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0层3002-41室
法定代表人:朱虹
注册资本:5900万美元
历史沿革:埃森哲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30余年,拥有一支约 1.9 万人的员工队伍,分布于多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大连、成都、广州、深圳、杭州、香港和台北等。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系统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和销售,并提供调制、安装、维护、维修等相关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库建立和管理等。
财务数据:截止至2020年末,埃森哲总资产30.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6.3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41.1亿元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朱伟曾任埃森哲大中华区主席,离任未超过12个月,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作为帮助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的专业企业,埃森哲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积极参与商业和技术生态圈建设,帮助中国企业和政府把握数字化力量,通过制定战略、优化流程、集成系统、部署云计算等实现转型,提升全球竞争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通过与埃森哲签署服务工作说明书向其采购服务,由埃森哲向上海外服按照合同以及相关工作说明书的规定提供服务。
2、双方拟约定的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建设新一代人力资源服务核心生产力平台、新一代对外服务门户平台、新一代供应链平台、新一代业务支撑平台和新一代创新业务平台;科技公司运营管理体系的建设,技术团队研发、管理、开发、运营、运维等能力建设。
3、上海外服就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向埃森哲采购服务时,双方将就具体项目中埃森哲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交付成果进行商讨以确定所需人员类型和数量,按照相应人天单价计算服务费,签署具体项目的工作说明书,并据此执行。
4、为降低双方沟通成本,有效地提升信息化项目效率,支持上海外服业务持续发展、应对市场变化,双方根据具体建设内容选择专家派遣或项目制交付两种服务模式。
专家派遣模式按人天费用按月支付;项目制模式中的瀑布式交付按里程碑交付节点支付,敏捷交付则按人天服务费及里程碑质保金两部分支付。
(二)定价政策
上海外服与埃森哲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海外服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信息化建设,实现数字化转型。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61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起的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0号)核准,公司向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08,6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0,666,317.28元,扣除发行费用28,929,251.1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31,737,066.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29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014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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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将优先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确定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起的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投资产品的计划、购买、日常管理、财务核算和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0年度财务数据来自资产重组前《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来自《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投资产品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的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公司事前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配套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影响配套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运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2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3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30日
至2021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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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00点—16:00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000号22楼
邮政编码:2000437
电话:021-65670587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注意事项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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