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胜达转债”2021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9日下午13时
● 本次会议债券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大胜达”)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2万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03号文同意,于2020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3时。
(三)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四) 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 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
(六) 出席对象:
1、 截至2021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5、 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二),参会回执递交的时间截止点为2021年11月26日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 登记办法:
1、 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 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 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 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 表决程序和效力
1、 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三)。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1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送达方式详见“五、联系方式”)。
表决票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3、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 每一张“胜达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5、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6、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7、 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8、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9、 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鑫
电 话:0571-82838418
传 真:0571-8283841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
邮 编:311200
六、 其他
(一)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三: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加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出席“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债券面额: 元
■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债券持有人证券证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一张):
表决说明:
1、 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中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 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4、 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延期项目名称: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
●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对“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12月调整至2022年12月。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拟调整“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支出部分。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和“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 的建设期延期,延期情况如下:
■
(二)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业务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入,避免场地和设备闲置及资源浪费。
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暂停,人员流动、物流运输、采购、安装等各个环节均有受阻。为适应市场变化,充分保障实现募投项目的效益,公司对部分项目的建设安排进行了再优化,故原定建设进度因实施优化安排有所延后。
综上,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保护建设工程的安全实施,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 2022年12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项目建设期做出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所需主要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等主要环节的进度;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方案,有序推进剩余部分工程建设,
同时优化相关资源配置,增强项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性,加快项目审批验收
等各环节手续,推动项目如期完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延长,不涉及该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的,仅涉及该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胜达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1-061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沙洁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1-066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大胜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能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更好地匹配公司各项目资金需求周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一一“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一一“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延长至2022年12月,不涉及该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2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召开 “胜达转债”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将上述第一项议案提交 “胜达转债”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胜达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2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第一项议案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2)。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1-064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55,889.19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是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胜达”)持股比例90%的控股子公司。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7,725.1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拟在海口新建纸浆模塑环保餐具研发生产基地,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7,725.1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投入新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支出部分。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涉及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为原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7,725.1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其中9,000万元作为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实缴注册资本方式投入,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原“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简称“萧山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大胜达,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建成后稳定运营期将实现年销售收入49,226.9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5%,投资回收期7.15年。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 的建设期延期,延期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11月8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066.61万元,主要系采购少数技改设备,剩余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26,528.83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业务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入,避免场地和设备闲置及资源浪费。
2019年下半年,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杭州市萧山区投资建设了大胜达智能工厂,该工厂定位于打造业内领先的自动化、智能化纸箱工厂,不仅引入了欧洲进口的BHS2800高速瓦楞纸板生产线、BOBST4色高速印刷联动线,还铺设和启用了先进的自动化纸板输送系统、智能仓储体系,从而大大降低人工投入,实现生产高度自动化,释放了较大的包装产能,近两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公司部分出口订单受阻,加之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下游企业整体需求疲软,杭州当地的现有产能仍未完全饱和,若继续实施萧山技改项目,可能无法消化新增产能。
基于当前市场形势,经审慎分析和充分论证,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2. 建设单位: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大胜达控股子公司
海南大胜达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公司及吉特利环保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特利环保”)分别认缴出资9,000万元、1,000万元,分别持有90%、10%股权。
3.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云龙产业园
4. 实施主体: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大胜达控股子公司。其中,大胜达股权占比90%,吉特利环保股权占比10%。吉特利环保成立于2011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特利环保是一家专注于纸浆模塑环保食品包装设备制造,工艺技术研发、利用甘蔗浆、竹浆等原料生产一次性可降解餐饮用具的高科技集团公司。其生产的环保餐具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环境认证,并且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I(美国可堆肥认证)、SGS(全球性认可的质量技术鉴定体系)以及日本卫生局认证,是铁道部治理“发泡塑料白色污染”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用具供应商。
5.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5,889.19万元,其中拟使用“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7,725.1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6.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55,889.19万元,建设期18个月。项目拟新建纸浆模塑环保餐具研发生产基地,购置纸浆成型设备、机械臂、视频检测线、智能洁净输送装备综合测试平台、制浆系统及管道、锅炉及智能物流系统等先进的生产、研发设备和软件,并引进生产、仓储、采购、销售等人员共591人。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拥有年产30,000吨纸浆模塑环保餐具的生产能力。
■
(二) 项目经济收益分析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该项目达产后,将拥有年产30,000吨纸浆模塑环保餐具的生产能力,预计年销售收入为62,528.67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40%,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7.01年。
(三) 项目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我国餐饮外卖行业发展迅速,急剧扩大的外卖市场带来了大量一次性塑料快餐盒的需求,这些塑料快餐盒由于化学稳定性高、抗腐蚀性效果好,往往需要几十年才能完全降解,给我国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面对绿水青山与塑料白色污染之间的矛盾,我国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禁塑令”,从中央到地方,“禁塑令”逐渐形成影响力,未来更多的地方将会加入这场“禁塑限塑”行动中,因此可降解餐盒代替塑料餐盒已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
纸浆模塑环保餐具因采用可再生植物纤维制造而成,具有绿色健康、可快速降解、无污染、不含重金属、塑化剂、荧光粉等有害物质等优点,成为一种广受市场欢迎的新型环保餐具。在国家发展低碳、绿色、循环经济,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背景以及大众绿色健康环保意识的趋势下,可降解纸浆模塑环保餐具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海南省政府于2020年2月颁布《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并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在海南全岛实施“禁塑令”,明确到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禁塑”名录的所有塑料制品,以强化把海南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公司此次在海南建设的纸浆模塑环保餐具项目采用甘蔗浆作为原材料,生产的可降解环保餐盒可在自然环境微生物作用下自然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对环境无任何有害影响,符合海南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既能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积极利用海南当地有利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又能适应市场发展趋势,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公司将充分利用海南当地的优势资源,有效提升海南大胜达的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为公司的业务拓展积累丰富的经验,从而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四) 项目可行性分析
1. 政策可行性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与规划,以促进可降解餐具行业的创新发展。丰富的产业政策支持,不仅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政策环境,同时也为行业的发展、市场的提升、技术的进步指引了方向。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国家产业政策的认可方向,具备政策可行性。
2. 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的生产将采用战略合作方吉特利环保的纸浆模塑技术及设备。吉特利环保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纸浆模塑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并投入大量经费进行设备、产品研发。目前,吉特利环保研发的导热油加热节能免切边、免冲扣全自动化专利技术设备是国家五部委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吉特利环保拥有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外观专利3项。吉特利环保的设备技术优势及其对应知识产权积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可行性。
3. 市场可行性
本项目所生产的可降解纸浆模塑环保餐具将应用于下游外卖餐饮等行业。近年,随着经济的增长、“宅经济”的形成、支付体系的发展等因素作用下,外卖餐饮行业发展迅猛。根据Statista数据,全球外卖行业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918.4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2,432.27亿美元,实现高速增长,预计于2025年规模将达到4,416.22亿美元。根据360 Market Updates,全球一次性餐具市场规模在2020年达到292.8亿美元,预计于2025年将达到317.7亿美元一次性餐具市场规模逐渐扩大。我国外卖餐饮行业的发展在全球占据领先地位。随着外卖餐饮行业的蓬勃发展,国内对一次性餐具的需求日益增长。
尽管一次性餐具的需求不断攀升,但由此带来的污染问题逐渐加剧。一次性餐具主要为一次性塑料餐具,塑料不易降解,需要几十年才可降解完全,且降解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有害物质,从而污染环境。本项目所生产的可降解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所用原材料为甘蔗渣,对人体无害,无毒无味,产品用完后易回收、易处置,易降解,降解时间缩短至90天以内,在“限塑令”、“禁塑令”政策力度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替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市场前景广阔。
除此之外,本项目所在地海南省自2020年12月起已在全岛实施更为严格的“禁塑令”,海南当地旅游、餐饮服务业发达,一次性餐具需求旺盛,未来随着海南省“禁塑令”政策逐步落实,纸浆模塑环保餐具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
综上所述,可降解纸浆模塑环保餐具产业市场空间不断扩大,该项目具备市场可行性。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随着外卖行业的蓬勃发展,一次性餐具的消耗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由此带来的塑料污染问题愈发严重。根据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外卖餐饮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后疫情时期,随着餐饮行业的复苏,地摊经济的崛起,我国市场对一次性餐盒的需求快速上升,产量不断扩大。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一次性塑料餐盒消耗从2017年198亿个增长到2019年408亿个,年复合增长率为42.49%,预计2020年消耗达将达到450亿个。餐饮行业的蓬勃发展将不断增加一次性餐具的需求,不断增长的一次性餐具的需求映射出未来环保餐具的市场空间,在政策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背景下,可降解环保餐具将不断替代非环保餐具,市场对可降解环保餐具需求将不断增大,可生物降解纸浆环保餐具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风险提示
本次新募投项目是公司顺应国家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趋势,抓住环保餐具行业发展机遇,积极将纸包装业务拓展至纸浆模塑环保餐具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司已基于政策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环境等多方面综合因素基础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若上述要素及假设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可能无法按照原计划顺利实施新募投项目。同时,针对纸浆模塑环保餐具这一新产品领域,以及新进入的海南地区市场,公司能否顺利开拓国内外市场,获取充足的订单以实现项目预计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尽管公司已成为国内包装印刷行业中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厂商之一,在技术、人才、生产设备、客户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对竞争优势。但在纸浆模塑环保餐具细分领域,公司技术和市场储备尚不充足,如果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决策失误,在合作过程中不能充分吸纳和提升自身技术水平、生产管理水平,建立自身在该领域竞争优势,公司将可能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
此外,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力量,也是公司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类激励机制,不能够吸引纸浆模塑环保餐具领域优秀人才,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项目的后续发展。
公司已就项目用地与相关政府部门签署《协议书》,但尚未取得实施用地,也未完成项目备案和环评备案。若未来本项目无法如期取得新增土地证及各项备案文件,将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或预期效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2、应对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纸浆模塑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随时跟踪纸浆模塑市场的信息和行业动态,分析预测行业的趋势,及时调整决策思路,避免和降低由于新行业、新领域的市场格局和技术变化对项目实施造成的影响。公司将建设专业化的销售团队,加强市场开拓力度,积极获取客户和订单。
面对行业市场竞争,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技术和生产单管理水平,不断加强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公司将不断加强技术人才团队的建设,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纸浆模塑环保餐具行业人才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公司技术人才队伍稳定性与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不断壮大人才队伍的同时,将积极完善包括股权激励机制在内的各种人才激励机制、绩效导向的考核机制,保证公司技术人才的稳定性。
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批工作,并与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尽快推进项目相关的备案审批手续办理。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公司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及项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的立项备案、能评、环评等相关手续,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尽快完成各项审批或备案。同时,公司尚需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竞得项目建设土地,竞得土地之后办理出让手续。
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胜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大胜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自身业务实际发展需求,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变更后新募投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提示投资者关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审批风险和市场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至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五)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