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27版)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12个月内到期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三)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一)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1-00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冰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朱冰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571-22819003
2、传真:0571-22819003
3、邮箱:zhubingnan@flariant.com
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冰楠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商务资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于美国爱荷华大学金融学专业,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9年12月至今,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任职。
朱冰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9日
至2021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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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 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
联系人:朱冰楠
电子邮箱:zhubingnan@flariant.com
联系电话:0571-22819003
传真:0571-22819003
(三) 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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