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03:44 证券日报

原标题: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4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业务经营,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和上述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本次调整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2,441.2万元,较预计总金额调增3,500万元(调增项与调减项对抵后)。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1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88,941.20万元。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钟可祥、钟炳贤、洪超额、曾新平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2,441.20万元,较原预计总金额调增3,500万元(调增项与调减项对抵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审议的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基于公司目前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后续经营计划,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和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公司与受厦门钨业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本期关联采购金额占本期营业成本比例。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所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如下: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厦门钨业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钨业合并报表总资产为2,510,387.52万元,净资产为992,638.65万元,营业收入为1,896,374.81万元,净利润为95,639.5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钨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45.97%,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厦门钨业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业务经营,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采购或服务等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所涉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和上述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5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对全资子公司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厦钨”)、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璟鹭”)、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鸣鹭”)。

  ● 增资金额:共计78,100万元,其中宁德厦钨增资50,000万元、厦门璟鹭增资19,000万元、向象屿鸣鹭增资9,1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1.宁德厦钨、厦门璟鹭、象屿鸣鹭后续将依法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2.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宁德厦钨、厦门璟鹭、象屿鸣鹭进行增资,宁德厦钨、厦门璟鹭、象屿鸣鹭未来的发展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发展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增资概述

  宁德厦钨、厦门璟鹭、象屿鸣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宁德厦钨实收资本为10,000万元、厦门璟鹭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象屿鸣鹭实收资本为900万元,为支持下属公司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宁德厦钨增资50,000万元、向厦门璟鹭增资19,000万元、向象屿鸣鹭增资9,1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厦钨的实收资本将增加至60,000万元、厦门璟鹭的实收资本将增加至20,000万元、象屿鸣鹭实收资本为10,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宁德厦钨

  公司名称: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MA2Y3CEH91

  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龙

  公司住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27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失信执行人情况:宁德厦钨资信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宁德厦钨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宁德厦钨100%股权。

  宁德厦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厦门璟鹭

  公司名称: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1H59C5M

  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龙

  公司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港路19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28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失信执行人情况:厦门璟鹭资信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厦门璟鹭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厦门璟鹭100%股权。

  厦门璟鹭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象屿鸣鹭

  公司名称: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0491592

  实收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龙

  公司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路268号3号楼302室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

  失信执行人情况:象屿鸣鹭资信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象屿鸣鹭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象屿鸣鹭100%股权。

  象屿鸣鹭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了本增资方案。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将改善子公司资产结构、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子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将得到提高,资产负债结构也将明显改善,有助于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一)宁德厦钨、厦门璟鹭、象屿鸣鹭后续将依法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二)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宁德厦钨、厦门璟鹭、象屿鸣鹭进行增资,宁德厦钨、厦门璟鹭、象屿鸣鹭未来的发展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发展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经营和市场风险。

  六、相关说明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新建项目的自愿披露信息标准。根据该标准,对于对外投资、新建项目的投资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时,公司将在相关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七、备查文件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6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投资海璟基地2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海璟基地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三期)。

  ● 项目规模:年产三元材料20,000吨。

  ● 投资金额:62,006.6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可能存在项目不达预期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技术风险。

  一、项目概述

  公司海璟基地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募投项目之一,目前正按计划投建中,为发挥规模效应,满足下游市场需要,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投资62,006.60万元,启动三期项目的建设,进行海璟基地2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募投项目)和三期建设完成后,公司海璟基地将达到年产40,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产能。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海璟基地2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议案》,同意了本项目的建设投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62,006.6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3,606.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400.00万元;在公司海璟基地厂房基础上,通过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工程,形成20,000吨锂离子正极材料产能。

  (二)产品方案

  (三)项目建设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10月启动,2022年7月投产(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62,006.6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及自筹资金,其中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53,606.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8,400.00 万元。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在世界汽车电动化的大浪潮下,国际主流整车企业纷纷加大新能源汽车战略布局,推动三元正极材料需求量的增加,公司下游客户对三元正极材料,尤其是高镍正极材料的需求不断增长。为满足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同时考虑到车用材料产品认证周期长,公司有必要对现有产能进行及时扩产、并对产品进行升级创新。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技术可行性

  公司十余年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是国内较早开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探索的企业之一,一直为国内外主要锂电池生产企业供应高质量正极材料产品,在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先进可靠,工艺成熟可靠,具备技术可行性

  2.生产制造可行性

  公司拥有成熟的生产工艺与执行力强的生产技术团队、良好的生产制造能力和完善的品质检验流程,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3.营销能力可行性

  公司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国产高质量正极材料品牌形象,目前已经进入全球主要动力电池核心供应链,成为国内销售规模和数量都排在第一梯队的供应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综合实力。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实现扩产增效。随着产能规模的扩大,体现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1.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2.市场竞争风险:近年来,国内众多锂电新材料企业纷纷扩大产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3.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本项目主要原材料包括镍、钴、锂等,如出现供应短缺,将影响生产供应稳定;同时若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将存在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

  4.技术风险:本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材料,随着竞争的加剧和电池材料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产品存在技术被赶超、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5.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公司技术和品质优势参与市场竞争;根据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策略;项目上严密组织、科学计划,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六、相关说明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新建项目的自愿披露信息标准。根据该标准,对于对外投资、新建项目的投资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时,公司将在相关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七、备查文件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893,0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0,880,1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3,803,174.0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7,076,967.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538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元

  注: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共分三期,其中一、二期(合计产能 20,000 吨/年,总投资额 184,793.40 万元)作为本次募投项目。

  三、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内部工程建设费用与生产设备及安装之间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科学的安排与调整,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893,0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0,880,1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3,803,174.0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7,076,967.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538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工程部、设备中心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二)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三)财务中心按月汇总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报送保荐机构。

  (四)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六)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16,167,804.88元,截至目前,相关置换已经完成。自2021年9月12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期间,公司符合置换条件的银行承兑汇票,可参照上述规则及操作流程进行置换。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影响

  公司收取的回款中有一定比例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场地安装等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能够加快票据周转速度,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加快票据周转速度,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以加快票据周转速度,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速度,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

  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和浦发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瑞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下转D2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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