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9日 03:32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焕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焕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兵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特别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11月1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邮寄送达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2)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3)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4)联系传真:0755-89785598

  (5)邮编:518118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芬、程筱玥

  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51

  2、投票简称:昌红投票

  3、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或填入同意的股数,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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