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陈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中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陈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中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无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86名激励对象193.2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1元/股。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关毅雄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2.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以2021年10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86名授予激励对象193.2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1元/股。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99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拟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193.22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本次拟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共计9.5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议案编码
表1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5日
2. 上午9:00至11:00
3.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信函上请注明“嘉美包装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39000
联系电话:0550-6821910
传真号码:0550-6821930
邮箱地址:jiamei@chinafoodpack.com
4.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30分钟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强,张素会 (2)电话:0550-6821910
(3)传真:0550-6821930 (4)电子邮件:jiamei@chinafoodpack.com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9;
2.投票简称:嘉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決,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h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決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对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2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3.2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0%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71元/股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0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7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193.2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71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86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技术)人员及基层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
(四)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五)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下转B154版)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