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9日 03: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0月,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珠海宝利通耗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通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金额650万元人民币,投资完成后,公司对宝利通公司持股比例为27.5%。此次投资事项属于总经理审批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该公司经营没有达到投资预想目标,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决策,拟将公司所持有的宝利通公司27.5%股份向该公司原股东刘剑平全部进行转让,转让价款为845万元人民币,转让溢价195万元暂未计入当期损益。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宝利通公司股份。

  2、2021年9月下旬以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公司”)均接到相关部门结合能耗双控有序用电、降低用电负荷的通知。公司及吴中恒久公司从维护社会、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响应当地政府有序用电要求,配合相关有序用电举措,降低用电负荷及限时限产。

  公司及吴中恒久公司通过安排设备检修、设备维护、工序调整、合理组织生产等方式,积极统筹调整相关运营安排,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最大限度保证订单及时供应,尽可能降低限电造成的不利影响。

  受能耗双控有序用电政策影响,公司及吴中恒久公司生产运行时间减少,且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有序用电要求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及吴中恒久公司产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来影响产量和效益情况暂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持续与当地政府就供电保障等有关问题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将随时关注本次限电情况的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余荣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芬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芬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余荣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芬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芬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余荣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公司综合考虑审计业务的独立性、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余荣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洪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春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截止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也可以将以上有关证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其他方式登记时间: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办(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联系人:朱春燕

  联系电话:0512-82278868

  联系传真:0512-82278868

  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邮政编码:215011

  5、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08”,投票简称为“恒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单位/本人,其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1年11月10日,我单位(本人)持有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说明: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李雪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雪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雪阳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雪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李雪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春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朱春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 》等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朱春燕女士简历附后。

  朱春燕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82278868

  传 真:0512-82278868

  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通迅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9日

  朱春燕简历

  朱春燕,女,出生于1977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9月至2021年8月历任新疆北新路桥集团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监事;新疆北新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新路桥子公司)运营部副经理;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北新路桥子公司)资产部经理;乌鲁木齐高新创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2021年8月入职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春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春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恒久”)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苏州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长期从事上市公司证券服务业务;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2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历史沿革: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永拓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2002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6)业务资质: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

  (7)首席合伙人:吕江

  (8)截至2020年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04名,注册会计师50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02人。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3.4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主要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制造业、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646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林幼云,1990年7月从事审计工作,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加入永拓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参与负责审计的主要项目有:成都交投停车费收益权ABS 审计、易动力(股票代码:872248)新三板挂牌审计、迈信智农(股票代码:836872)审计、中国龙工(股票代码:03339)各集团下属公司年报审计、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市场发债审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睿, 2018年开始在本所从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参与的审计项目有: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200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人民币(含税),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市场价格水平及实际工作量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费用金额。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洪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洪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洪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洪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82278868

  传真:0512-82278868

  邮箱:admin@sgt21.com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洪涛先生个人简历

  洪涛,1975年10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加拿大皇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7年9月起,洪涛先生曾先后任职深圳达实智能科技股份公司、上海维安光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蝶中间件有限公司的IT技术及企业管理工作;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德民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投资总监等投资管理工作,2021年9月入职本公司。洪涛先生已于2020年8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洪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洪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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