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03:48 证券日报

原标题: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7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情况,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7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及股东监事刘昊芸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柯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柯,中山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2005年至2008年就职于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任;2008年至2012年就职于和记黄埔地产东莞分公司担任高级人力资源主任;2012年至2014年就职于广东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人力资源主任;2014年3月入职本公司,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招聘高级经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张柯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7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监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何肖霞、谢亨阳

  电 话:020-34821006

  传 真:020-34821008

  邮 编:51144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属于正常交易行为;该类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能保证香江控股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及合理配置,同时能够降低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以上交易行为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21号《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备注:以上发生额不包含单独履行决策程序的交易金额。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微软(中国)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

  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科技公司于2017年6月6日与南沙投资贸易促进局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同日,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微软中国正式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合作和商标许可协议》。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7—038号及临2017-041号公告。

  截止至本报告期内,该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科技公司于2017年6月6日与南沙投资贸易促进局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同日,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微软中国正式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合作和商标许可协议》。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7—038号及临2017-041号公告。

  截止至本报告期内,该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2017年6月6日,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南沙投资贸易促进局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同日,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微软中国正式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合作和商标许可协议》。

  (2)2017年8月,确定“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的运营合作伙伴。

  (3)2017年9月22日,香江云科技公司在微软广州公司举行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首次公开招募路演,路演当天,共有12支团队参加。

  (4)2017年9月,确定“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的办公地址为广州南沙香江科创中心18楼。

  (5)2017年11月,香江云科技公司举行了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峰会。

  (6)2019年1月15日,独角兽牧场17楼办公空间正式对外开放。

  (7)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香江国际科创中心累计入驻企业(含已毕业企业)220家;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转化基地、广东省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广州市创新创业示范(孵化)基地、广州市科普基地、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客汇、南沙特色孵化器等荣誉资质共42项;接受来访考察交流超529场;举办赛事及活动近154场。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新租赁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7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限已满。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根据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限已满。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根据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至2023年),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至2023年)。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73号公告《香江控股关于修改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14点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75号公告《香江控股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7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4名监事全部参与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至2023年),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主席及股东监事刘昊芸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柯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柯,中山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2005年至2008年就职于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任;2008年至2012年就职于和记黄埔地产东莞分公司担任高级人力资源主任;2012年至2014年就职于广东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人力资源主任;2014年3月入职本公司,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招聘高级经理。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7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广州分所”)承办。德勤华永广州分所于2000年5月成立。2012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也获准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德勤华永广州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写字楼26层01-10,14-16单元及27层01-02,16单元,获得财政部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德勤华永广州分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 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6,445人,注册会计师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 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本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芳,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芳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19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彭金勇,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达辉,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黄达辉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6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31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3万元,合计人民币419万元(税前),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比略有下降。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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