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9日 03:32 证券时报

原标题: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新股。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昇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合计出资1,500.00万元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本次出资构成财务性投资。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本次新增1,5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28,000.00万元至26,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8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发行新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石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文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石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文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32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5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请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3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5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同意提名金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请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请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3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1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21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 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卢梦瑶

  电话号码:0571-86791106

  传真号码:0571-86791113

  电子邮箱:lumengyao@innover.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5: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7,投票简称为“先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3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期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赵尚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尚忠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9)。

  鉴于赵尚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金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金洪涛先生简历

  金洪涛,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杭州群英无线电厂质检科科长,1996年8月入职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先锋电子供应部副经理、福建哈德仪表采购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洪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洪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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