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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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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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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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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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对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和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四家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34,243.18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述应收账款仍未收回,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和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案。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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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朱礼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益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匡益苇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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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朱礼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益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匡益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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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朱礼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益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匡益苇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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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1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与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至3,5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希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三、关于制定《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五、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拟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汇远期结汇业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六、关于修订《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1年10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1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关联方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及2021年5月25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根据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与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圣雪大成”)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唐山制药”)、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成亚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至3,5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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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刘铁军,注册资本:4,699.5196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圣雪路50号,经营范围:原料药[土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链霉素(生产地址为:“栾城区富强西路17号”)]、兽药(硫酸链霉素、土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粘菌素)、预混剂(土霉素钙、金霉素)、饲料添加剂(维生素I:VB2)、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原料药及制剂、医药中间体、化学试剂及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机电仪器安装、检定、检修;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环保产品、日常百货、家居用品、服装、建材、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塑橡制品、办公家具、润滑油、五金、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零配件、钢材、铝材及其制品、有色金属、土畜产品、粮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农副产品的经营;发酵提取物(石家庄市政府禁限产业除外)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农药、兽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消毒剂、杀虫剂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圣雪大成总资产为138,192.74万元,净资产为51,532.99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9,156.09万元,净利润为4,599.04万元(数据经审计)。
(2)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解英明,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公园道160号,经营范围:非无菌原料药、预混剂、饲料添加剂、粉剂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机电仪器安装、检定、检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兽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唐山制药总资产为24,533.18万元,净资产为3,230.47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0,591.65万元,净利润为3,053.32万元(数据经审计)。
(3)河北宏成亚信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孙金良,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圣雪路50号,经营范围:农药、兽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消毒剂、杀虫剂、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添加剂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金融、期货、证券、投资咨询、教育咨询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前置性行政许可项目)、化学试剂、原料药及其制剂、兽药及其预混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医药中间体、淀粉、葡萄糖、粮食及粮食制品、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添加剂、农副产品、包装材料的销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机械及零配件、钢材、铝材及其制品、环保设备、汽车配件、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劳保用品、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沙石料除外)、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塑像制品、玻璃制品、装饰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宏成亚信总资产为6,410.87万元,净资产为566.87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9,563.33万元,净利润为72.83万元(数据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圣雪大成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陈希、监事韩冬青担任圣雪大成董事。唐山制药与宏成亚信系圣雪大成全资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未发生违约的情形。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业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1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计划额度内进行单项审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煤炭等,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运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煤炭等期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经营的相对稳定。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开展方式
1、期货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以煤炭为主;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实施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4、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计划额度内进行单项审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的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会计处理相关说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锁定价格以下买入/以上卖出套保合约;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套期保值投入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6、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设置多层级审批决策机制,内控审计部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在执行工作程序时严格遵循公司制度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降低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控制和防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1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化工》要求,现将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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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1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汇远期结汇业务。
一、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以正常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业务。
二、远期结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的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只限于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货币。
(二)结汇额度及业务期限:远期结汇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及结汇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三、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二)客户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公司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获得充足外汇收入,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三)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
四、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原则、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制度相关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二)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严格控制远期结汇业务的交易规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三)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影响远期合约的交割,公司将及时跟踪、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每笔远期结汇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避免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营业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1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孙康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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