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9日 03: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一080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条规定,若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因汉富控股前期承诺其与北京泓钧股权转让尾款用于补偿上市公司吴海萌、谢楚安相关仲裁、诉讼的损失,基于汉富控股现状及相关案件实际损失已经产生,公司以汉富控股、北京泓钧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3民初534号,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公司已再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京03民初696号,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上述裁定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上诉,如最终未能胜诉,公司需增加损失计提,进而对财务产生不良影响。

  3、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920万股进入司法拍卖程序。2020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法院公告拍卖暂缓。

  4、2020年11月公司收到汉富控股邮件送达的《关于变更承担全新好诉讼(仲裁)损失承诺的函》,汉富控股未经合规程序取消其前期所作公开承诺,深圳证监局已责令其整改,目前尚未收到汉富控股相关整改措施。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5、经公司与北京泓钧协商,北京泓钧同意以人民币12,000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的全部合伙份额(即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713.04万元,占合伙企业全部认缴财产份额的8.15%)并签订《回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截止本报告,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北京泓钧股权回购款200万元,同时北京泓钧函件告知公司剩余部分股权回购款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6、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部分被强制平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6月16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4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9月15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所有的公司股票2,02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依据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天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汉富控股尚未履行相应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7、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司子公司联合金控就上汽通用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向盐城福德提供汽车融资和汽车销售及服务相关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债务上限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债务发生期间为2021年8月2日至债权人终止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之日止,担保期间自担保债务发生期间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中首次提款日或者实际发生之日起,至担保债务发生期间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下提供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到期日后的两年。

  8、汉富控股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华南国仲深裁吴海萌案件【2020】D77号、【2020】D78号裁决,即不予查封冻结或拍卖、变卖划拨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名下5,200万元、5,500万元财产。请求撤销王沛雁案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3211号民事调解书,法院驳回汉富控股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3211号民事调解书的申请后,公司及汉富控股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21年8月初,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关于华南国仲深裁【2020】D77号裁决案件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通知书》((2021)粤03执恢1031号),法院同意申请执行人吴海萌的申请恢复执行,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已按《和解协议》计提损失,暂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拟拍卖的现代之窗大厦B座13M商品房面积为50.21平方米,账面价值17.78万元,公司作为员工宿舍未对外出租。拍卖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构成影响。如轮候查封的其他房产未来进一步被强制执行,将影响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开展。

  9、2021年9月中旬,公司收到法务部转交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粤0304执33227号、(2021)粤0304执33228号等法院文件,申请执行人谢楚安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议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3032、3033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责令公司自本通知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财务针对上述案件已做预计并已提计,同时由于案件第一、三被申请人暂未出裁判结果,公司拟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最终法院是否同意中止执行申请存在不确定性。

  10、公司子公司江门市都合商贸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并于2021年10月12日取得工商部门核准下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子公司名称为: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纸制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陆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翔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陆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翔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一07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10:3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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