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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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丕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森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丕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森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丕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3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富维科技公司项目立项的议案;
公司立项成立全资子公司:富维科技有限公司(拟定),作为座舱系统集成和产品技术落地的商业化运作载体,通过自研自建、合作合资、并购收购等形式快速实现产品孵化与产业化落地。
富维科技有限公司未来以智能座舱、座舱衍生、高新科技作为产品架构,通过技术服务、零部件销售、产品升级、元器件销售作为交易载体,快速补充富维自主核心技术与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一汽财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议案;
截至2020年末,一汽财务公司实收资本26亿元,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为78.86亿元,本次拟资本公积转增金额74亿元,使其实收资本金额达到100亿元。
此次一汽财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不涉及公司出资,转增后公司持有一汽财务公司股数由16,749.4813万股增加至64,421.00万股,公司所对应的有限责任权益相应增加,股比6.4421%保持不变。
转增时间:2021年12月31日之前(拟)
附:一汽财务公司转增后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万股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一汽富维冲压件分公司液压线及天车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1-03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次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21年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对《2021年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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