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3日 02:53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公司董事长王祥喜、总会计师许山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详见本报告“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部分的说明。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本集团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煤炭、发电、运输(含铁路、港口、航运,下同)及煤化工等业务相关的修理费的会计核算政策,即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修理费,调整为计入生产成本核算,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本报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其他项目、经营成果以及本年期初留存收益等无重要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该等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报表项目的变动及说明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运营数据

  (二)煤炭分部经营情况

  1.销售情况

  (1)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区域分类

  币种:人民币

  2.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所属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取得了国家自然资源部对324公顷采掘场生产接续用地的批复,为宝日希勒露天煤矿未来稳产增产奠定了基础。

  3.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费、安全生产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约占63%;②生产辅助费用,约占21%;③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等,约占16%。

  4.煤矿智能化建设最新进展

  本集团加速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2021年8月,本公司所属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发布了“矿山鸿蒙操作系统”,以统一的协议和接口解决了不同厂家设备的互联互通问题。“矿山鸿蒙操作系统”是华为鸿蒙系统在工业领域的首次应用,也是本集团打造万物互联智能矿山的关键一步。9月,本公司所属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信合作,以“5G+智慧矿山联合创新实验室”为平台,开发5G技术在智能矿山的创新应用,打造智能矿山5G应用的标杆示范项目。

  本集团已掌握煤层智能采煤、智能掘进、矿用卡车无人驾驶及煤矿机器人等多项技术,煤矿智能化系统成为本集团营造安全、少人、智能、高效生产环境的有力支撑。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建成26处智能化井下综采工作面、4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6座智能化选煤厂、2处露天矿卡车无人驾驶项目,并实现大部分水泵房、变电所等固定岗位无人值守。

  (三)发电分部经营情况

  1.发、售电情况

  2.发电机组装机情况

  单位:兆瓦

  2021年1-9月,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增加300兆瓦。其中,富平热电公司股权交割完成,本集团燃煤发电装机容量减少700兆瓦;本公司所属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投运,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增加1,000兆瓦。

  3.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9月,本集团发电业务平均售电成本为313.0元/兆瓦时(2020年同期:264.9元/兆瓦时,已重述),同比增长18.2%。

  4.新能源发电业务进展

  2021年以来,本集团积极推进新能源业务发展,在投资产业基金和新能源项目上双力齐发。本公司参与设立的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已陆续在山西、江苏、安徽等地投资光伏、风电项目,部分项目已全容量并网;本公司参与设立的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本公司已与呼和浩特市政府达成合作意向,将参与呼和浩特市“零碳”产业园区、“零碳”城市建设中光伏、风电、地热能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本公司所属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胜利能源露天排土场光伏项目(15万千瓦),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正在有序推进后续工作;本公司广东分公司、所属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多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内部投资决策程序,正在进行开工准备工作。

  (四)运输及煤化工分部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航运分部毛利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航运货运量及平均海运价格增长。

  为整合航运资源、提升航运业务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本公司与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散运”)协商一致,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远海航运有限公司(“航运公司”)同比例增资,本公司以持有的天津远华海运有限公司(“天津远华”)43.83%股权作价加部分现金增资,中远海运散运以持有的天津远华56.17%股权作价增资。2021年7月31日,上述增资交易完成交割,天津远华成为航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8月起,天津远华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事项对本集团航运分部1-9月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煤化工分部毛利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国际石油价格等因素影响,本集团烯烃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增长。

  (五)行业环境分析

  2021年前三季度,中国政府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创新活力不断释放,就业物价总体稳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为9.8%,两年平均增长5.2%。

  今年以来,我国能源需求保持增长,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煤炭价格高位震荡。前三季度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价格指数均值为638元/吨,较上年同期上涨95元/吨。煤炭行业积极发挥能源供应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基础上,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1-9月,全国共生产原煤29.3亿吨,同比增长3.7%;累计进口煤炭2.30亿吨,同比下降3.6%。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为60,7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其中火电发电量43,2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

  四季度,随着保障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供应措施效果逐步显现,电力、煤炭供求形势将有所缓解。

  注:行业环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行业环境的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本公司力求数据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有错漏,本公司恕不负责。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祥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山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祥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山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祥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山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释义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2021-05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19层190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祥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袁国强董事因公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罗梅健监事因公请假;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订2021年至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订2021年至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上表计算议案1及议案2投票比例的分母为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的持股5%以下A股股东的持股数量。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812,709,196 股,为本公司关联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和议案2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高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1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1-05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10月13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10月22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袁国强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会议由王祥喜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关于向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 本公司向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朔铁路”)增资32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新朔铁路本部日常运营,27亿元用于新朔铁路向国能新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

  2. 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办理上述增资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补充、修改、执行上述增资相关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 清

  2021年10月23日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 清

  2021年X月X日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 清

  2021年X月X日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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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 清

  2021年8月27日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1年8月28日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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