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上接B110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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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2021年10月22日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10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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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1月1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 8: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林红青、林晓虹
联系电话:0591-83367773
传真:0591-87110973
3、特别提醒:为防控疫情扩散,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1年11月11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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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8日发出通知,基于疫情防控,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 )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元。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2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38,067.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5.276亿元,待使用 15.242亿元(不含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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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4.5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曾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期判断,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44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方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期判断,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仍会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9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9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21年10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1年10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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