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转债代码:128070 转债简称:智能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9.47元/股
转股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7月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2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0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408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07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7月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7月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9.55元/股。
二、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6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6日起由初始转股价9.55元/股调整为9.51元/股。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2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2日起由初始转股价9.51元/股调整为9.47元/股。
三、智能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智能转债因转股减少4,000元(40张),转股数量为420股。截至2021年9月30日,智能转债剩余金额为229,701,200元,累计转股31,302股。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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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智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510-88551877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智能自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智能转债)。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6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耀武、李春喜、孟少新、吴畏及部分董监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持有本公司股份23,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5%)的股东李耀武先生,计划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
2、 持有本公司股份20,82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6%)的股东李春喜先生,计划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3、 持有本公司股份18,749,1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4%)的股东孟少新先生,计划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4、 持有本公司股份22,071,1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4%)的董事吴畏先生,计划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6%)。
5、 持有本公司股份5,936,0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9%)的高级管理人员杜学军先生,计划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
6、 持有本公司股份2,1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5%)的董事沈剑飞先生,计划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7、 持有本公司股份2,1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5%)的高级管理人员仲佩亚女士,计划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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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期间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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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价走势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其他: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畏、杜学军、沈剑飞、仲佩亚承诺:本人在智能自控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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