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反腐进行时|农行河北分行原副行长“落马”,今年该行3位分行高管被开除党籍
来源:洞见财经
记者 谢奀国 实习记者 刘白
9月2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监委消息,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振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该行已有三名高管被开除党籍。
资料显示,被调查的王振林是河北省邯郸曲周县人,于1962年1月出生,至今年已经59岁,本科学历。
值得一提的是,公开信息显示,王振林15岁(1977年)就参加工作,198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1月,王振林进入农行,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衡水分行党组书记、行长一直到1999年9月离任。
于1999年9月到2006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邯郸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于2006年4月至2012年9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大客户部总经理;
于2012年9月至2016年8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于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于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于2020年5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副巡视员。
2021年9月29日王振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不过具体调查结果还需等待官方进一步通报。
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中国农业银行今年已有三名高管被开除党籍。
陕西分行原副行长韩桢退休后被开除
2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对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韩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这是派驻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第一起独立党纪、政务立案,独立采取留置措施,独立开展审查调查的“第四种形态”案件。
经查,韩桢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通,伪造证据,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人用人,破坏政治生态;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靠行吃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弄虚作假、违规套取单位住房租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贷款客户私相授受,权钱交易,将信贷审批权变现为自己牟利的私器,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韩桢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四川分行原副行长吴锐被“双开”
7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监委消息显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吴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锐长期与企业老板“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巨额钱款、车辆;假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子女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对配偶、子女严重失管失教;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信贷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吴锐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吴锐政务开除处分;四川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江苏分行原行长高友清被开除党籍
据9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友清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与他人串供,伪造、转移证据,托人打听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信贷客户礼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并借机敛财;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信贷客户借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信贷资产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信贷客户巨额钱款,为个人利益向企业违法发放贷款,挪用信贷资金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及营利活动。
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友清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经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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