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9月10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1-101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叶善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达志         公告编号:2021-102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总经理XU HUANXIN先生的辞职申请,XU HUANXIN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及公司副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于洪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于洪涛先生具有30年以上汽车行业工作经历,在精益化经营管理、市场、产品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动向具有深刻的理解和敏锐的洞悉能力。于洪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于洪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总经理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XU HUANXIN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于洪涛,男,1968年出生,1990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汽车设计与制造专业,并在2013年获得了美国德克萨斯州阿灵顿大学EMBA学位。2006年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于洪涛先生拥有30年以上汽车行业工作经历,曾经担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现更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助理等重要职位;曾创立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职位。于洪涛先生既有大型央企高层管理工作经历,兼备国际化视野,更有创立企业并走向成功的实践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于洪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1-103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4,05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7%,回购价格为5.88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8人。

  2、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58,413,500股变更为158,139,450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8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3月26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可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2018年6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8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授予对象58人,授予数量40.60万股,授予价格为16.211元/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

  9、2019年6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可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0、2019年6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19年6月24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19年8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3,600股增加至365,400股。

  13、2020年5月2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5,400股增加至548,100股。

  14、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1年6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1年6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满足设定的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方可解除限售对应数额的限制性股票,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要求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达成,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能达成的限制性股票。

  由于 2019 年 8 月,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5 股。2020 年 5 月,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以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8.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因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274,05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88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8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2、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截至2021年8月18日止,公司已支付蔡志斌等58名激励对象人民币1,775,295.86元(其中包含应支付的股权回购款合计人民币1,612,784.39元和应支付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合计人民币162,511.47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274,050.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80.39元,同时因以前年度分派现金股利导致回购价格的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61,746.00元,因支付58名激励对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增加财务费用人民币162,511.47元。

  3、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7-84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回购注销减资事项进行审验,认为:“截至2021年8月1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139,450.00元,股本人民币158,139,450.00元。”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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