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0日 05:4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自上市以来的主营业务始终围绕远洋渔业来开展。本报告期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包括各类金枪鱼、鱿鱼和其他贸易类海洋食品。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远洋捕捞业处于发展成熟阶段,市场竞争虽然比较激烈,但是我公司金枪鱼延绳钓船队规模位居国内第一,是我国在中西部太平洋大西洋地区最大的金枪鱼延绳钓捕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共捕捞各种鱼货6,731吨,比上年同期8,402吨减少1,671吨,降低19.8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45万元,比上年同期15,274万元增加4,871万元,增长31.89%;实现利润总额272万元,比上年同期-4,441万元增加4,7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2万元,比上年同期-4,299万元增加4,741万元。

  2.公司自2019年12月23日起公司开始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挂牌转让联营企业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股权,因挂牌超过一年有效期,截至2021年1月4日公司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挂牌转让事宜。(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001)。

  3.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以及办理授信展期的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005、2021-020)。

  4.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预拨付的政府补助资金7,78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031)。

  5.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持续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中的“远洋渔业新资源开发与综合加工模式示范”项目和被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列为重大研发科技项目之一的“金枪鱼延绳钓智能大滚筒钓机研发项目”,已经分别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示范项目为专业人员、设备登船进行应用和示范做好了各种准备工作。根据先进高效捕捞理念研发的创新生产辅助设备已经组装出初步样机,研发小组下一步将携带研发设备前往生产一线进行试验,采集和收集实验数据,以便对技术和设备进行改进。

  董事长: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3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以“丰汇9号”船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5.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35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以“丰汇9号”船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意见

  1.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事会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对《关于以“丰汇9号”船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强公司的独立性,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36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现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半年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2012]42号公告的精神,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与关联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经营性资金往来是以市场原则进行的经营性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2.《关于以“丰汇9号”船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8月20日

  独立董事:肖金泉  郑洪涛   周俊利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3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和4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512.3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董恩和先生和周紫雨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142913251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海路1号(普陀区平阳浦)

  经营场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海路1号(普陀区平阳浦)

  法定代表人:董恩和

  注册资本:52,121.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原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成立于1962年10月,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3月的舟山水产联合加工厂,现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农业企业)的重要成员企业。2018年1月10日,出资额由29,100万元变更为52,121万元,出资方仍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基本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70,420万元、净资产92,895万元、营业收入185,645万元、净利润-6,432万元。截至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79,896万元,净资产为92,875万元,营业收入为87,665万元,净利润为28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3,03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是以交易时点的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协议定价,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需要与各关联方分批次签署鱼货买卖、修船协议。协议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行为。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是以交易时点的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38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持续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水渔业”)全资子公司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丰汇”)以“丰汇9号”鱿鱼钓船及相关资产、负债、劳动力等评估作价,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远洋”),本次交易为长期股权投资,不涉及控股权变更、人员安置等事项。

  2.丰汇远洋系中水渔业全资控股子公司,中水渔业和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渔公司”)为农发远洋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1和10.1.3条的规定,农发远洋、舟渔公司均是中水渔业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8月1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丰汇9号”船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取得了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水渔业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测算,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构成重大资产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平阳浦舟渔厂区内1-17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康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

  注册资本:42,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场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平阳浦舟渔厂区内1-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A30LN84

  2.企业历史沿革

  农发远洋是由舟渔公司、中水渔业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于2018年12月在浙江舟山投资成立的海洋捕捞企业;其注册资本4200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A30LN8。

  2019年5月13日,经农发远洋董事会会议决议、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核准,农发远洋法定代表人由董恩和变更为李志康。

  3.基本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9,709.66万元,净资产为44,544.16万元;营业收入为31,912.97万元,净利润2,442.78万元。

  截至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为96,086万元,净资产44,547万元,营业收入8,807万元,净利润 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142913251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海路1号(普陀区平阳浦)

  经营场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海路1号(普陀区平阳浦)

  法定代表人:董恩和

  注册资本:52,121.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原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成立于1962年10月,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3月的舟山水产联合加工厂,现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农业企业)的重要成员企业。2018年1月10日,出资额由29,100万元变更为52,121万元,出资方仍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基本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70,420万元、净资产92,895万元、营业收入185,645万元、净利润-6,432万元。

  截至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79,896万元,净资产92,875万元,营业收入87,665万元,净利润28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水渔业全资子公司丰汇远洋拟用“丰汇9号”鱿鱼船舶及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评估价值3,300.83万元对农发远洋进行增资扩股,舟渔公司为保持51.19%原持股比例,以现金3,457.95万元增资;中国农发集团、中水渔业放弃此次增资。增资完成后各方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交易的评估及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丰汇9号”船舶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关联交易评估价格确定原则和方法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远洋捕捞业务,营业规模较小,在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均难以找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故不适用市场法评估。“丰汇9号”的历史数据较少,也不适用收益法评估。“丰汇9号”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并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选用了资产基础法。

  (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农发远洋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其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资产为49艘渔船和1艘运输船,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农发远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农发远洋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账面价值为89,709.66万元,负债为45,165.50万元,净资产为44,544.16万元。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9,709.66万元,评估值为93,545.07万元,增值率4.28%;负债账面价值为45,165.50万元,评估值为45,165.5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4,544.16万元,评估值为48,379.57万元,增值率8.61%。

  (三)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丰汇9号”船舶及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根据《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增资涉及的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丰汇9号”船舶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292.94万元,评估值为 3,355.97 万元,增值率1.91 %;负债账面价值为 55.14 万元,评估值为 55.14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237.80 万元,评估值为3,300.83 万元,增值率 1.95 %。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农发远洋各股东拟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过渡期及交割

  1.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至实物交割日的期间。

  2.交割日是指动态资产、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净资产交割及结算的日期。

  3.交割日之前“丰汇9号”的渔获物属于浙江丰汇,相应的运输费用、报关费用等与之相关的费用支出由浙江丰汇承担;交割日后渔获物归公司所有,相应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办理完成船舶所有权证书转移手续之前,浙江丰汇有义务协助农发远洋完成“丰汇9号”船舶渔获报关等手续的办理。

  4.“丰汇9号”所拥有的2020年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及交割日之前期间运营发生的2021年度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依船舶原有权属属于浙江丰汇,交割日之后期间运营发生的2021年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属于公司。

  5.舟渔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存入农发远洋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增资后,增资前的股东与浙江丰汇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

  2.董事会:增资后股东按本协议规定委派董事,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农发集团提名1人,舟渔公司提名3名董事,中水渔业提名1人,浙江丰汇提名1人,职工董事1名。

  3.监事会: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中水渔业提名1人,舟渔公司提名1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4.经理层:公司总经理由舟渔公司推荐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团队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团队任期3年;经营管理团队的薪酬、年度生产经营考核目标及激励办法等,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5.党组织:公司设立党组织。党组织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他党组织成员3-5名。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合同的生效、变更和争议解决

  1.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方有批准权限的机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且本协议自各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变更

  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3.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六十(6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舟山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增资入股项目既符合集团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也符合上市公司专注主业、避免同业竞争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扩大农发远洋的鱿鱼钓船队规模,增加营业收入。

  (二)本次交易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如未能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或上级机构的同意,本次交易将中止或取消。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以及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管理风险

  生产规模扩大、不同企业船队管理模式与人员合并,对农发远洋经营管理水平提出较高的要求,可能面临管理制度调整,管理方式的转变带来的短时间不适应的情况,将存在管理风险。

  3.分红未达预期风险

  该项目未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等可能因为资源波动、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动甚至产生较大差异,从而导致分红未达预期。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农发集团专业化经营战略和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需要。由于鱿鱼钓项目的效益受渔场资源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公司无法准确预测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以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舟渔公司及其包含农发远洋在内的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约2,505.33万元;过去12个月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3,03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强公司的独立性,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增资扩股协议;

  5.评估报告;

  6.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39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本次新租赁准则变更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可变租赁付款额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

  5.完善了与租赁相关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需要按照新租赁准则相关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需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40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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