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0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30日。
凡2021年8月3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审议关于选举何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的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30一下午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公司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9;投票简称:中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现场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电话:010-65278816 传真:010-65279466
3、联系人:刘国长
4、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三层
5、邮政编码:100005
七、备查文件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
备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
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0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由黄鑫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数的一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如下:
黄鑫先生简历如下:
黄鑫先生,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西区销售部主管,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政企事业部区域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上海锐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事。
黄鑫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简称:000609 证券代码:*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05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1年8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董事中4名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解斌先生因无法取得联系,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解斌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满足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于2021年8月19日向公司董事会发来《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函》。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连续180日以上合法且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目前,中迪产融持有本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符合前述条件。中迪产融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选举何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何锋先生的董事任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何锋先生简历如下:
何锋,男,1981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客户经理、团队主管;2013年至今,在成都万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宏翔控股有限公司、天府兴蓉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历任首席金融官、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何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该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核查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并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提名股东为连续180日以上合法且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何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要求。前述董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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