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 )于 2021年7月5日以 2,500 万元为转让底价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创智” )16.67%的股权。自然人邹慧玲女士竞得该项目,新华医疗与邹慧玲女士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确定华科创智16.67%的股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00 万元。2021 年 8 月10 日, 华科创智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全部完成。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出售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16.67%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4)、《新华医疗关于拟挂牌转让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2021 年7月5日,“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1 年7月30日挂牌期满,共产生一家符合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和本次挂牌交易设定的条件,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自然人邹慧玲女士,新华医疗与邹慧玲女士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确定华科创智16.67%的股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00 万元。2021 年 8 月10 日, 华科创智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全部完成。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姓名:邹慧玲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住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75号
5、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华科创智董事、国际业务部经理
6、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华医疗与邹慧玲女士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邹慧玲
第一条 产权转让标的
转让方将持有的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第二条 产权转让价格
转让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2,500 万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第三条 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后,因只征集到一家受让方,转让方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转让。
第四条 产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约定,受让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账户,交易保证金700万元充抵交易价款,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产权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第五条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受让方受让该标的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受让方承诺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邹慧玲女士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资产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华科创智16.67%的股权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资源拓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此次资产出售(按照交易成交价格及 2021 年7月 31 日财务数据计算)预计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约为2,500万元。
本次出售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为华科创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委托华科创智理财的情况,华科创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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